荊州禁止12周歲以下兒童使用共享單車,還有……

近日,荊州市政府發佈了關於《荊州市中心城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根據《辦法》,企業投放車輛數量及點位分佈等計劃須經城市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

荆州禁止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还有……

《辦法》具體要求如下:

一、在荊州市開展網租單車經營業務的企業,應當在本地工商部門登記註冊取得多證合一的企業營業執照,並在經營活動開始前20日向市城管部門備案。

二、對註冊用戶採取實名制註冊登記,禁止向12週歲以下兒童提供服務。建立完善的用戶信用體系,通過適當的激勵懲戒機制對用戶行為進行約束。用戶押金應接受第三方金融機構監管,並確保用戶押金安全;鼓勵免押金使用或即租即押、即退即還。

三、在停放區設置方面,停放區以商業街、居住區、機關、大中專院校、醫院、風景名勝區、景點等人流集中的區域周邊為主。

四、使用公路、城市道路、商業廣場、市民廣場、風景名勝區、景點等區域設置網租單車停放區的,不得佔用盲道及無障礙設施,不得佔壓窨井蓋及排水設施,不得妨礙交通,不得影響原有交通管理及相關公共秩序管理規定的實施。每兩個集中停放規劃區間隔距離不低於50米,每個集中停放規劃區內設計停車數量不得超過30輛。市城管部門將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街道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行管理。

五、《辦法》要求,網租單車運營企業須建立車輛及相關設施維護保養服務制度,按投放單車數量按不低於1000: 5比例配備運維人員,對車輛及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潔、清除車身小廣告,定期檢修,及時更新淘汰、回收達不到安全標準的車輛,保障車輛正常使用。

記者:沈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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