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政策」甘肅城市居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

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什麼?有什麼樣的申請條件?什麼是特困人員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怎麼申請救助供養?阿甘哥整理了甘肅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甘肅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相關政策問答相關政策問答。一起來看看↓↓

「扶貧政策」甘肅城市居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Q1

什麼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持有當地戶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城市居民家庭實施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應當堅持託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方針和應保盡保、公平公正、動態管理、統籌兼顧的原則。

Q2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什麼?

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全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指導性標準,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市(州)人民政府根據維持當地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費用,參照省人民政府指導標準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並報省人民政府備案後公佈執行。

對獲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按月發給保障金。

對獲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後生活仍有困難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Q3

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條件有哪些?

答: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為單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如實提交家庭成員基本情況、家庭收入情況和家庭財產狀況等書面材料,並委託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對其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核對。

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託居民委員會或者他人代為提出申請。

Q4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哪些?

答:(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關係並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

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經個人申請,可按照單人戶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脫離家庭獨立生活的宗教教職人員、在監獄內服刑的人員等,不計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

Q5

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後有哪些程序?

答:根據申請人委託,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核對,並出具書面核對報告。

核對結果符合申請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在居民委員會的協助下,組織相關工作人員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群眾評議、信息核查等方式,對申請人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和實際生活情況進行調查核實。調查結束後,調查人員應當填寫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表,並由調查人員和申請人(被調查人員)分別簽字。核對結果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扶貧政策」甘肅城市居民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Q1

什麼是特困人員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答:《甘肅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辦法》所稱特困人員是指戶籍在甘肅省行政區域內的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辦法所稱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是指依照國家和《甘肅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辦法》規定,為特困人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務、疾病治療、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殯葬服務等方面的保障。

Q2

特困人員怎麼申請救助供養?答:特困人員申請救助供養,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答:(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收入狀況、財產狀況說明;

(3)勞動能力、生活來源以及贍養、撫養、扶養情況說明。

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託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他人代為提出申請。

無民事行為能力等無法自主申請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主動幫助申請。

Q3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1)提供基本生活條件。通過現金或實物的方式為特困人員供給糧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裝、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錢。

(2)提供照料服務。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員在日常生活、住院期間提供必要的照料等基本服務。

(3)提供疾病治療。全額資助特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規定支付後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養經費予以支持。

(4)提供住房救助。為集中供養特困人員提供符合居住條件的住房,確保通風、採光、安全及照明。對符合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通過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發放住房租賃補貼、農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給予住房救助。

(5)提供教育救助。對在義務教育階段就學的特困人員,給予教育救助;對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階段就學的特困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教育救助。

(6)提供殯葬服務。特困人員死亡後的喪葬事宜,集中供養的由供養服務機構辦理,分散供養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委託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其親屬辦理。喪葬費從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經費中支出,最高不得超過供養對象一年的供養標準。

Q4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形式分為哪幾種?

答: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形式分為居家分散供養和在當地供養服務機構集中供養。

特困供養人員可以自行選擇供養形式。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鼓勵其居家分散供養;完全或者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優先為其提供集中供養服務。

Q5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金來源有哪些?

答:(1)財政預算資金;

(2)農村集體經營等收入安排的資金;

(3)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資金;

(4)社會捐贈資金。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挪用、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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