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鬆讀史之大唐(114):皇上給你分了地,就光收租子那麼簡單嗎?

第一篇 創始團隊:最初的神明(114)

經過這麼幾輪折騰,國內割據勢力基本上被李淵削平。一個大一統的王朝,再次出現在這片古老的土地上。

大規模的國內戰爭結束,下一步,就該轉入和平建設階段了。李淵對這方面工作,抓得也是很緊的。

三月份江南平定。四月一日,大赦天下。同日,頒佈新修訂的律令。

好比新組建一個單位。過去的事情,咱們一筆勾銷。現在重頭開始,定一個規矩,大家以後都照這個規矩辦。

農耕社會,最重要的規矩,自然就是怎麼分田地、怎麼交租子。

對李淵來說,這個規矩還是比較好定的。一來到他手裡,這些都不是什麼新鮮事。前人辦了幾百年,現成的老規矩都在。二來中國老百姓一貫要求不高,有塊地種、有口飯吃、少點折騰,就三呼萬歲了。這裡面的關鍵,是要有地分給大家,換句話說:要搞好土改。李淵搞土改是有條件的:地都在那兒,誰也偷不走。但打打殺殺幾年、生靈塗炭,哪還有多少人啊!

不過作為開國君主,完全照搬照抄也不好,總要搞點創新。其成果,就是著名的‘

租庸調法’。

這個法以‘人’為核心,以均田制為基礎。二十到六十歲的男子稱為‘丁’,我們以丁為例,其他人情況差不多。

首先是分田地。‘丁民給田一頃’,每個男丁國家發給一百畝地。你拿了這一百畝地,每年上交小米兩石或大米三石,差不多兩三百斤吧,這就是‘’。人活在世、吃穿二事,光有吃的不行,還要有穿的。所以交租子的同時,還要上交一定數量的紡織品,比如兩匹絹、兩丈布,等等。這個上交的紡織品,就叫‘調’。

輕鬆讀史之大唐(114):皇上給你分了地,就光收租子那麼簡單嗎?

有吃有穿還解決不了問題,還需要有人幹活。最簡單的:收來的租和調,要有人搬運吧?這些活指望官府大老爺幹是不可能的,還得人民群眾出公差。所以規定:每丁每年服20天勞役。李淵的創意就在這兒:你不出公差可以,用你交的那個‘調’來代替,比如交三尺絹可以少去一天。納絹代役即為‘’,就是出點東西、僱傭別人替你乾的意思。

以庸代役有個好處:種地是有季節性的,減少強制性出公差,可以不耽誤農時。至於為什麼選擇交絹布而不是交糧食?大概因為糧食又重、又不方便保管攜帶吧。

這麼幹帶來一個直接的後果,就是絹布的作用變得很大。大到什麼程度呢?大到具備貨幣的功能了。

咱們老祖宗發明了銅錢作為貨幣。秦漢開始,就用半兩錢、五銖錢。李淵搞了這麼一個‘納絹代役’,就出現了一種奇特的現象,叫作“錢帛兼行”——銅錢和絹帛都作為貨幣來流通。比方你幹得好,皇上給你發獎金了,拿到手的不是錢、也不是金銀財寶,而是幾百匹綾羅綢緞;到街市上買點東西,不帶錢也行,可以扛一捆布。《賣炭翁》裡幾個太監,不是夾著‘半匹紅綃一丈綾’,就強行把人家一車炭給買下來了嗎。前面齊善行解散夏國軍隊,把倉庫裡數十萬段絲帛堆到宮門外,分了三天三夜。你現在知道了,那不是在分佈,是在分錢,事情就更好理解了。

發工資發獎金用它,違章交罰款也用它;買東西用它,給領導拉關係送禮也用它。今天老百姓的錢都在房地產裡,那時候是有錢都換成絹存著。唐玄宗時,‘首富’叫王元寶。玄宗問他:“老王啊,大家都說你有錢,到底多有錢你跟我說說。”

王元寶答:“臣請以絹一匹,系陛下南山樹。南山樹盡,臣絹未盡。

家裡的絹比終南山上的樹還多,可見首富的資產配置和咱們一樣,也很單一呀!

搞明白什麼是‘租庸調’,就知道李淵這樣的大地主是怎麼收租子的。其實,這本質上不過是一種人頭稅。人頭稅簡單,但也有個弊端:人是活的,生老病死不說,還可以搬來搬去,情況經常變化。所以,法令有個配套規定:國家每三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又因為收稅的前提是國家分配土地,所以同時還規定:每年要修訂一次田賦賬冊。

當吏治清明、國家管理比較高效的時候,這一套可以比較好地運轉。到後面皇上也懶了、各級幹部也沒那麼上心了,規矩慢慢就亂了。人口、田地普查這樣的麻煩事多年沒人去搞,情況一筆糊塗帳。再要按這個辦,就不太辦得下去。到那時候,就需要有另外一種更合理、更高效的辦法來代替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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