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视频中一男子开宝马车实线变道,在路口与骑电动车男子发生争执,“宝马男”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骑车男子,未想到长刀掉落被骑车男子捡起,骑车男子持刀还击将“宝马男”杀害。
8月28日,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
28日傍晚,昆山市检察院连夜提前介入“8.27”街头砍人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随后,有网帖提及,事故中死亡的刘某某曾于今年3月获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证书。同时,据新京报消息,自2001年至2014年,刘某某曾多次因抢劫盗窃敲诈等罪获刑,至少5次被捕,刑期累计达到9年半。
据扬子晚报8月29日最新消息,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了情况说明:刘某某曾举报有人贩毒的线索,警方据此抓获毒贩。目前江苏省见义勇为奖励规定“并未明确犯罪前科人员不能申报见义勇为”,对其奖励是按规定执行。
目前,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于某某刑事拘留。此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嫌疑人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目前法律界持有不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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