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被迫淨身出戶的五大女星,最後一位還被要求賠款!


二婚的黃奕與黃毅清在微博上掀起離婚大戰,簽字離婚時因為黃奕選擇了女兒的撫養權,放棄了財產,相當於淨身出戶。

21歲的葉蘊儀當年與香港玩具富商陳柏浩相識並且結婚,婚後的葉蘊儀選擇在家相夫教子。,可就在生下女兒沒多久,葉蘊儀便與丈夫感情破裂,隨即向法院提出了離婚,並堅持要兩個孩子的監護權而放棄財產。

當年,年僅20歲的關之琳與比大自己16歲的王國旌相戀閃婚。半年之後離婚,這段短暫的婚姻,關之琳一分錢都沒分到。

翁虹曾經的豔星嫁入了豪門與美國大西洋賭城CEO伍偉傑在相識8個月後便高調宣佈了結婚。。結婚三年後,伍偉傑便因有了外遇而將她趕離了美國住處,離婚時,伍偉傑更是一分錢都沒有支付給翁虹。

當年賈靜雯在事業巔峰期選擇嫁入豪門,可惜好景不長,4年婚姻生活卻因丈夫的家暴而結束。為了爭女兒,前夫孫志浩不但要賈靜雯返還當初聘禮500萬元新臺幣以及位於上海的一棟房產,還向賈靜雯索要2600萬元新臺幣,隨後更是提出多種無理要求,甚至要剝奪賈靜雯對女兒的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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