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文物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关于做好县域文物工作的几点思考

/ 乔国荣 /

县域文物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本人长期从事基层文物保护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基层文物工作深有感触,在此结合具体实践谈谈几点思考。

县级文物保护队伍建设

近年来,通过与各地文物同行的交流,感到基层文物队伍建设是做好文物工作的关键。

根据2015年统计数据,全国县市区设立独立编制的文物局仅有271个、人员编制数2963人;文物局作为行政部门内设机构的有625个、人员编制数1098人;有的地方甚至没有文物行政编制,连日常行政管理工作都难以开展。

此外,有1000多个市县的文物行政职责由文物管理所或博物馆等事业单位代行。在市县文物队伍中,许多是非专业人员,至于具备较好的专业素养、能够独当一面的专业人士就更少了。

现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把文化馆、图书馆的建设纳入到县域经济考核的范畴,但文物工作相对来讲就没有那么幸运。

市县文物管理所的设立,较大程度上解决了基层文物无人管理的尴尬状况,但全国目前也不到1500个,且大多人员少,平均每个文物管理所仅有5人。

文物管理所不仅承担着文物的普查、登记、巡查、维修、管理、宣传、展示、教育等职能,多数还承担着履行文物行政管理、文物行政执法等法律职责。有的文物管理所负责管理的不可移动文物多达上千处,文物多、分布广、任务重、经费少、待遇低、压力大,是文物管理所面临的普遍状况。

在博物馆数量方面,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各类博物馆4826家,全国2862个县,只有52%县有博物馆。不少县级博物馆的人员较少,正常对外开放都得不到保证,更谈不上文物的研究工作。

县域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设想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今后的文物保护和城乡规划提供了基础资料。

但是也应看到,由于野外调查时间较短,地方文物专业人员较少,许多地方的误差率较高,基层文物工作者必须对普查资料进行逐步完善,对普查数据进行长期的动态管理,这就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包括文物点)的档案管理工作,特别是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记录。

二是尽快会同各级文物(文化)、建设部门划定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三是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牌、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界桩等基础设施。

四是加强业余文物保护员的队伍建设,把业余文物保护员的工资纳入当地的财政年度预算。

五是对于有条件的县区,要继续对境内不可移动文物做进一步的详细的调查,也可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区域性系统调查。

馆藏文物保护研究

由于各地文物机构(博物馆、文物管理所)的情况不同,可以区别对待,一些有条件的博物馆应尽可能地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文物保护研究人员的专业能力培养,使其掌握常规的文物保护手段。

例如字画的防霉防蛀,铁器、青铜器的除锈,漆木器的脱水保护,陶瓷器的考古式修复,文物绘图、拍照、简报撰写等。国家文物主管部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多组织相关培训班,将文物较多的县级博物馆的文物保管人员列为重点培训对象。

文物行政执法亟待加强

县级文物机构人员偏少,文物保护法普及不到位,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一些地方领导只注重经济建设,忽视文物保护,权大于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有的地方没有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面对濒临损毁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无能为力;

个别地方为了发展当地的旅游业,引进外资,擅自变更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和使用权;

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为引资企业开“绿色通道”,不经文物部门调查勘探就野蛮施工,或大幅压减文物勘探发掘经费,甚至拒绝缴纳,严重影响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据了解,在新一轮的地方机构改革中,文物管理机构出现萎缩趋势。更有甚者,有的地方虽然面临文物点多面广、案件多发的形势,却撤销了文物执法机构,致使广大地域内的文物行政执法督察事项无专人负责。

针对县域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呼吁国家能够从顶层设计上,将基层文物队伍建设纳入到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中来,把文物队伍建设和文物保护工作也纳入到各县的县域经济考核中来,不要让“五纳入”仅仅停留在文件中。

同时,文物主管部门还应尽快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对基层一线文博人员的职称评定给予倾斜。增加人员、留住人才,乃是做好县级文物保护工作的根本之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