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爲國家拋灑熱血,我們爲烈士挺身而出!

9月30日,我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施行後第一個烈士紀念日。

秋風颯爽,碧染長空。習近平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同首都各界代表一起出席向人民英雄敬獻花籃儀式。

烈士为国家抛洒热血,我们为烈士挺身而出!

波瀾壯闊的革命歷史中,無數英烈為國家和民族挺身而出,拋灑熱血。烈士已經故去,但英雄不死。要維護這不死的精神,就需要“活”的法律。

——保護英烈,立法挺身而出。英烈是活著的民族精神,是歷史給予一個國家最值得珍惜的財富。可以說,正是有著對於英烈的共同記憶,以及對英烈精神的共同追求,才使得我們凝聚為一個民族。

無論時間如何流逝,對英烈的尊崇愛戴不會流逝;無論時代如何改變,對英烈的追思嚮往不會改變。英烈精神融入主流價值,就是任風吹雨打也不會消磨的民族脊樑。

烈士为国家抛洒热血,我们为烈士挺身而出!

但不會消磨並不意味著可以任其遭受攻擊,越是珍惜之物越值得小心維護。在法治國家,法律是我們為英烈所能提供的最周全保護,也是最深沉的敬意。近年來,中國對於烈士保護的立法不斷完善。作為未來新中國首部民法典的“總綱”,《民法總則》專門在“民事責任”一章裡,對英烈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保護作出規定。

《民法總則》明確指出,對英烈的侵害就是對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一方面,這是讓英烈保護這一新制度“嫁接”在對公共利益的成熟保護經驗上,讓英烈保護最快速度走出“磨合期”。另一方面,更是指明瞭英烈保護事關每個社會成員的切身利益,絕不容許袖手旁觀。

革命年代,面對槍林彈雨,英烈擋在人民身前;和平時期,面對侮辱詆譭,法律必須擋在烈士身前。今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經表決全票通過。依據該法,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英烈保護法》的出臺,再次傳遞了明確的信號——

英烈保護並不只是烈士親屬的家事,而應是依法處理的國事,更應是人人關心的天下事。

烈士为国家抛洒热血,我们为烈士挺身而出!

——保護英烈,司法定當有所作為。英烈不容褻瀆的道理已是社會共識,縱使生活多彩價值多元,英烈保護不會有一分猶豫。英烈不容得演繹、戲說,亮出紅牌保護的是民族的歷史精神。

在法治意識深入人心的今天,“徒法不足以自行”的警句早已為群眾熟悉,政法幹警更應該履行好公正司法的天職。法律已經亮明態度,下一步就要讓立法滲透到社會生活之中。嚴格落實法律規定,營造崇敬英烈的法律環境,是全體政法幹警對這個民族的天職與使命。

烈士为国家抛洒热血,我们为烈士挺身而出!

人民欣慰地看到,重任在肩,司法機關沒有畏縮不前。就在9月28日,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對社會廣為關注的葉挺烈士後人起訴“暴走漫畫”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法院判決被告在國家新聞媒體上予以公開道歉,消除其侵權行為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並判決被告支付精神撫慰金10萬元。

烈士为国家抛洒热血,我们为烈士挺身而出!

這起案件,是政法機關保護英烈的最新書寫。近年來,從涉及狼牙山五壯士、邱少雲等英烈名譽的案件,到依法懲治“精日”分子,政法機關用傳承自英烈的擔當,向褻瀆歷史的醜行亮劍,用行動繼承英烈精神,維護英烈尊嚴。

法律的莊嚴,來源於法律的實踐。將英烈精神注入社會的法治血脈,是對永垂不朽的革命志士永不褪色的紀念。

種種努力,只為讓這句話無愧於心——

你們的犧牲與我們的奮鬥,讓這個國家如你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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