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發布:省法、檢、公聯合利劍懲「老賴」,「五大亮點」很吸睛

重磅发布:省法、检、公联合利剑惩“老赖”,“五大亮点”很吸睛

為發揮聯合懲戒作用,促進解決執行難,10月12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在省高院多功能會議廳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就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意見》進行宣講,對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分別或聯合制定出臺的兩個《意見》進行了發佈,對全省法院執行工作“六條禁令”及敦促執行《通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和執行不能十大典型案例進行發佈。新聞發佈會由省高院新聞發言人丁國華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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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會現場 韓興攝

新聞發佈會內容豐富,亮點紛呈,較為全面地反映了全省執行工作的最新成果,傳遞了在黨委堅強領導、人大監督支持下,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門勠力同心破解執行難題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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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朱明 阿關攝

亮點一:省人大常委會出臺《意見》,構建綜合治理大格局

省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朱明對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意見》進行了宣講。

今年9月21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主任會議通過《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意見》。《意見》共四個部分十五條,分別從執行工作的重要性、人民法院的職責、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大格局建設、強化對執行工作的支持監督、構建誠信體系建設等方面對如何進一步加強執行工作作出明確要求。《意見》的出臺,有利於推動形成我省“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社會各界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大格局,有利於進一步推動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向縱深發展,有利於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現實需求,有利於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朱明介紹,全省法院將以貫徹落實省人大常委會出臺的《意見》為契機,進一步振奮精神,攻堅克難,以上甘嶺戰役和莫斯科保衛戰的堅強決心和頑強鬥志,用全、用足、用活執行措施;積極爭取各級人民政府支持,督促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與負有信用懲戒職能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信用懲戒;爭取具有協助執行義務的部門單位積極履行協助義務;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協作配合,進一步完善協助執行工作機制,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攻堅戰,以優異的成績兌現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為法治山西、誠信山西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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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楊通順 韓興攝

亮點二:法院公安聯手,《協助執行意見》破解查人找物痼疾

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楊通順就省高院、省公安廳聯合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進行了發佈。

針對債務人、被執行人一邊與法院“躲貓貓”、玩失蹤、逃避執行、規避執行,一邊卻住豪宅、出入高檔賓館進行高消費等問題,省高院與省公安廳聯合制定了《協助執行意見》,在信息查詢、人員查找、限制出境、扣押車輛及重大案件的協助等方面作出明確要求,為解決執行工作中被執行人難找、被執行財產難查等問題提供了可供操作的方案。《協助意見》的出臺為切實破解執行中查人找物難的痼疾,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建立協助執行長效工作機制,全面無縫隙懲戒失信被執行人,佈下了天羅地網。

楊通順介紹,人民法院開展解決執行難活動,是維護法律尊嚴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重大舉措。公安機關堅決支持,全力配合。在今後的工作中,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視。從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捍衛法律尊嚴、保進公平正義、維護和諧穩定的高度,來認識和重視協助法院的執行工作。要履職盡責,發揮作用。在人民法院執行過程中,遇有暴力抗拒或者圍攻等緊急情況,公安機關要立即出警,堅決查處。對涉嫌妨害公務,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和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犯罪的,要組織專人轉班,快偵快辦,依法打擊。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對當前執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公安機關要切實加強與人民法院的協作配合,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協助做好查詢、查找、限制出境,查封扣押等工作,切實與人民法院形成合力,堅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的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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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檢察院副巡視員、偵查監督一處處長 張鑫 阿關攝

亮點三:法、檢、公出臺《打擊拒執罪意見》劍指失信老賴

省檢察院副巡視員、偵查監督一處處長張鑫就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出臺的《關於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進行了發佈。

為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全面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違法犯罪行為,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制定並下發了《關於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打擊拒執罪意見》共八條,進一步明確拒執罪立案管轄範圍;明確立案銜接、移送材料的種類和範圍;進一步明確拒執罪的立案標準;賦予申請人自行報案的權利;明確細化拒執罪相關證據;加強立案監督;規定特殊量刑情節,進一步規範了打擊拒執罪的方法、手段和內容。

張鑫介紹,該《意見》明確了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打擊拒執罪活動中各個環節的職責要求,確定了重點打擊對象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執行”的違法犯罪。一旦發現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執行”的問題,人民法院在執行中發現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的,應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檢察院應依法及時批捕、起訴。公、檢、法通力合作,做到打擊抗拒執行違法犯罪行為的快移、快偵、快捕、快訴、快審,我們將嚴格落實《打擊拒執罪意見》內容,加強協作,進一步提升打擊拒執犯罪效率,加大打擊拒執罪力度,形成打擊“老賴”的高壓態勢,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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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黨組成員、省紀委監委派駐

省高院紀檢監察組組長 喬傑 阿關攝

亮點四:發佈“六條禁令”為規範執行工作念上“緊箍咒”

省高院黨組成員、省紀委監委派駐省高院紀檢監察組組長喬傑發佈了省高院制定出臺的《執行工作“六不準”規定》。

為解決影響執行規範、執行效率、執行質量的突出問題,省高院制定出臺了《執行工作“六不準”規定》。重點查處執行難背後的法官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違紀行為。包括在辦理執行案件中消極執行、拖延執行、選擇性執行的;明顯超標的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違規執行案外人財產的;違規評估拍賣財產及違規以物抵債的;隱瞞、截留、挪用執行款物及拖延發放執行款項的;違規納入、刪除、撤銷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在辦理執行案件過程中違規會見當事人、代理人、請託人或與其同吃、同住、同行的;在辦理執行案件過程中“吃拿卡要”、充當訴訟掮客、違規過問案件及干預執行等行為。對工作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對執行工作不重視,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對上級法院督辦、催辦的案件束之高閣、置若罔聞;對執行攻堅戰無計劃、無部署,行動遲緩、落實不力等。

喬傑介紹,省高院黨組在解決執行難工作中,堅持對外嚴懲“老賴”,對內嚴格要求。派駐省院紀檢監察組主動作為,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執行難背後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違紀違法行為,嚴肅問責攻堅戰中敷衍塞責、落實不力、政令不暢導致攻堅不力的行為。在一期巡查督導中,對全省法院執行攻堅不力的10家法院予以約談督導,對執行質效落後的21家法院進行了通報批評。在第一期整改驗收暨二期整改督導中,又對人員保障不到位的5家基層法院予以問責。今後的工作中,紀檢監察組將堅持問題導向,通過自辦、交辦、督辦等方式,嚴肅查處執行領域的違紀違法行為。綜合運用談話提醒、約談批評、檢查通報、函詢誡勉等方式,推動問責落實,讓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達到強化問責,嚴明紀律的目的。真正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確保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取得最後勝利。

重磅发布:省法、检、公联合利剑惩“老赖”,“五大亮点”很吸睛

省高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 丁毅 梁慧傑攝

亮點五:嚴正敦促,《通告》告誡“老賴”丟掉幻想

省高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丁毅發佈《關於敦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通告》。

為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為敦促全省法院在執案件的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發佈《關於敦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通告》。《通告》從八個方面敦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同時,公佈了全省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線索監督舉報電話。

丁毅介紹,誠信是立身之本。省高院嚴厲敦促所有應當履行而未完全履行法定義務的被執行人,主動向債權人或者到執行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鄭重告誡所有被執行人,採取任何方式消極履行,逃避、妨礙、抗拒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都將會付出更大的經濟、信用甚至人身自由代價,在社會活動中處處受限、寸步難行。

文:晉法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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