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三人入围河南省交警队伍正能量典型人物视频评选

为进一步赢得全社会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展示新时代交通警察良好形象。河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与河南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开展“交警队伍正能量典型人物视频展播评选”活动!

许昌三人入围河南省交警队伍正能量典型人物视频评选

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推荐三名同志已经入围

16号 古稀之年的许昌交通宣传员李纯杰

24号 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警务综合室辅警刘强

32号 建安区交警大队中队长田华(女)

许昌三人入围河南省交警队伍正能量典型人物视频评选

许昌三人入围河南省交警队伍正能量典型人物视频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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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三人入围河南省交警队伍正能量典型人物视频评选

许昌三人入围河南省交警队伍正能量典型人物视频评选

投票时间:2018年9月25日00:00——10月25日23:59止


李纯杰现年70岁,中共党员许昌市税务局退休老干部。2017年9月被市文明办注册为志愿者。1995就给人民公安报,公安部写信关心交通安全问题。20多年采取下列形式配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进行义务交通安全宣传。

一、 在许昌日报上发表图片新闻,二、撰写学习交通安全法规体会文章。三、给各单位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印制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四、制作你《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许昌日报》《许昌晨报》关于交通安全宣传报道剪辑版面。

同时积极参加市交通管理支队举办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社区、学校街头进行宣传活动。


刘强,男,汉族, 2010年10月入党,大学本科文化(新闻专业),现为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警务综合室(宣传)文职。2013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曾连续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四年年获得优秀文职称号,荣获2017年度十佳辅警称号。在2016年“文明许昌·欢乐中原”群众文化活动中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先进个人,在2017年十九大安保全省公安摄影评比中荣获一等奖。

刘强同志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在一线出警时曾救助弃婴、救助掉井老人等好人好事儿获得群众一致好评,在下班途中救助走失儿童更是获得群众锦旗。2016年开始从事交警宣传工作,尽职尽责,多次放弃休息时间,努力宣传文明交通。2016年以来,刘强同志先后在国家级媒体(报刊、电视、网络等)发稿25篇,省级媒体(报刊、电视、网络等)发稿175篇,在地市级媒体(报刊、电视、网络等)发稿221篇,在网络平台发稿1987篇。为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及青年志愿服务,树立许昌文明交通良好形象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田华,女,197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为建安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勤务保障中队中队长,三级警督。

田华同志于1999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城区中队负责路面执勤工作,2008年担任交警大队法制室主任、2017年担任勤务保障中队中队长等职务。曾获得省交警系统规范执法示范标兵、市优秀共产员、优秀民警、女职工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等17项荣誉称号。

田华同志担任法制室主任期间,10年来负责法律审核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达到了3200余起,她严守“执法工作无小事”的信念,从案件事实证据、办理程序、适用法律、量罚尺度、执法效果、法律文书制作等多个环节上严格认真审核大队各执法单位呈送的案件,依法依据认真把关,有效的保证了案件质量,没有因案件定性不准,引发群众投诉事件,被省公安厅评为执法示范标兵。

田华同志自2017担任勤务保障中队中队长以来,她紧紧围绕大队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紧贴领导思路,坚持服务基层一线,负责起草领导讲话、文件、汇报及调研材料等文稿,组织举办了各类会议、宣传培训,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应有作用,做到保障有力、服务到位,确保了交通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田华同志从参加工作起就一直工作在基层,无论站岗值勤,法制审核、交通安全宣传,还是办公室工作,她都认真履行职责,踏实苦干,无私奉献,表现出了一个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为交通管理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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