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因狗吠杀死3人的男子,如果杀死的是狗,后果会如何?

老天成全爱狗人士做狗


如果因为狗扰民,然后杀的是狗,首先我们不讨论杀狗其实如果是大狗,直接用刀,其实有被咬的风险,而且其实你没办法把一只大狗从别人家带走。

面临的是狂犬病威胁,偷狗被发现会涉嫌盗窃。

投毒,还要看狗的胃口,和你如何去别人家投毒呢?如果是去别人家投毒,难度系数很大,也不现实,公共区域利用狗外出时间投毒,被发现后,面临的可能是涉嫌投毒罪。

之前有人给狗投毒,最后判刑的是三年。

所以,其实杀一只狗其实不容易,但是对比此案,相信很多人都会认为总比人出事好。

其实最应该的是,如果这个事情一开始协商的时候,能解决就好了。

另外有没有想过,那就是为什么他没有仅仅想办法杀狗,而非要去灭了这家人呢。

那是因为其实正常的狗,真的好好饲养是不会乱叫的,这家人本身养狗方式有问题,而最有问题的是他们解决问题的方式。

我相信也是他们一直以来处理问题的方式,激怒了这个男子

就是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只有给你个说法

因此面对这样的悲剧,重要的也许能够提醒我们的是,打扰到了别人后,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处理。

就像本案,如果男子选择的是杀狗,问题就会解决吗?不会,这家人的德行很可能是利用这个事情敲诈该男子,要求巨额赔偿,没完没了的闹事。

所以这真的是狗的错吗,不是,一直以来都是人的错。


廖彩琳律师


宁波狗吠杀人案,如果杀死的是狗,可能后果更严重。

我们知道,这次是杀的人,三死一伤,狗没事,这样案子,故意杀人罪,几乎没有任何悬念,而且会被判死刑,一人做事一人当,尽管很多人同情这个凶手,但毕竟是三条人命,死刑我觉得是肯定的了,他被判死刑,但是家人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如果杀的是狗,那么狗奴就会上天了,我们拿某市警察打死咬人的金毛说事,一条金毛咬人,有人报警,警察到现场打死了金毛,后果很严重。我们认为警察打死狗是为民除害,但狗奴却利用此事,大闹起来。

第一就是人肉,打狗的警察被人肉,在网上被攻击谩骂,第二是上门骚扰,说是找到了打狗警察的家,然后上门人肉,事实上,还是误伤了别人,搞错了对象。弄的人家倒霉不止。

如果这次是杀狗,会是什么结果,其实可以想象,还是两个结果,一个是人肉,关键是不止他个人被人肉,他的家人老婆孩子都会被人肉,另一个是上门骚扰,花圈挽联必不可少,攻击谩骂不在话下,红漆刷墙也是大概率,杀狗偿命,一命抵一命,这家人就要大倒霉了。


韩东言


杀人偿命,况且是一案三死一伤,不论是此前该男子心中是承受了多大的委屈,可是人命大于天,再多的理由也无法承担其所犯的罪责,故意杀人罪肯定是逃脱不掉的!

不过这样也好,以命抵命双方也算是有了个痛快的解决。可如果真和题主提得那样只杀死了条狗,那事情的发展相必后果是极难预料的。

首先,狗家的主人肯定会不依不饶,从事件发生的过程当中不难看出狗主人也是一素质低下的主,人家为狗叫扰民之事已三番五次的上门调解,可仍不见有任何效果。现在你二话不说上门就把他狗给打死了,依他那种睚眦必报的性格不搞得个天翻地覆肯定不会罢休,不叫该男子以命抵命就算是烧了高香了,从此他的日常生活绝对是毫无宁日可言!

其次,退一万步讲狗主人突发善心放该男子一马,可是舆论的声音照样会将其淹没,尤其是所谓的爱狗人士更是不把你人肉死暂不罢休。前不久江苏南京发生的摔狗案就是一活生生的例子,南京的童先生因一泰迪咬了自己的小儿子一口,借酒性一怒之下将狗摔死在地,可谁知就是这一摔却摔出了一个永无宁日,爱狗人士将童先生一家疯狂人肉出来且发出死亡威胁,尽管童先生已诚恳道谦并取得狗主人的谅解,可爱狗人士仍不肯放过其家人,甚至把主意打到他大儿子身上,童先生妻子忍受不了这无休止的骚扰不惜以死抵命,用自己命来换狗的一命,只求爱狗人士能放过其家人,万幸的是经过抢救已转危为安,否则还不知能酿成多大的人间悲剧!



当然,世间没有这么多的如果,惨案已发生悲剧已酿成,再明智的言语在法律面前也是显得苍白无力,唯有愿逝者安息,活着的人好好的,生命不易且请珍惜!


期待271513825


昨天的一条微博热搜,看过的人应该都是触目惊心吧。因为狗叫搭上全家性命,先回顾一下事情的经过。

事情发生在宁波,男子王某因为邻居家的狗狗一直叫唤,吵到他了,影响休息。男子也有上门交涉,但是一直没有解决。所以十号的下午,发生了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一幕,男子因狗叫再次上门讨说法,这次还是没有解决。随后回到家里拿刀捅了邻居一家人,一家三口抢救无效已经死亡,狗主的母亲还在抢救中……

不知道大家看了这些是什么感受,但是我在热搜出来的那一刻。是无比的惋惜和痛心,这件事不管是谁的错,现在搭上的几条命都是可惜的。不管是是杀人者还是被杀者。

又是一件因狗而起的恶性事件,好像因为不文明养狗,而产生的矛盾已经很多了,之前西安的遛狗不牵引,吓到小朋友导致大打出手。

还有网红Saya遛狗不牵引,狗狗生扑孕妇,有矛盾后大打出手,导致孕妇流产的事情

大家应该都知道。

不管是男子杀人还是孕妇流产,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如果在事情的刚开始,大家都可以多一点理解。也不会是这种结果。今天我不站养狗人,也不站不养狗的人。养狗人中太多都是能做到文明养狗,如果非要这些人也顶着骂名,因为养条狗而抬不起头,你觉得公平吗?

做得不好的那些养狗人,不得不说不止你们反感,我们养狗人也反感。因为他们的不作为,要我们一起挨骂,一起被各种diss。有时候我就想不明白了。养条狗好好管理它有这么难吗?

遛狗牵引就像你出门穿衣服一样,你能管理好自己。同样的你的狗你也必须管理好,狗狗可以不懂事。但是你身为狗主人你不可以,如果连牵引、不随地大小便,都做不好那你不配养狗。

有人说狗叫控制不了,狗狗和孩子一样,可能哭起来都控制不了。但是不给别人带来麻烦这件事,想必大家都明白吧。孩子哭了家长都会哄好,狗狗叫了要么安抚,要么检查他哪里不舒服,放着任它叫你算合格的主人吗?说到这里可能会被很多养狗的人骂,但是我要说我也是养狗人,有时候确实因为养狗给邻居带来了麻烦。每次都会第一时间给邻居表示歉意,并且注意再注意,小心再小心,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在这里我也感谢我邻居小哥的不杀之恩,养狗那家狗叫是不对,面对男子的讨说法。不去解决也是不对,但是还是那句话“罪不该死”。男子的做法过于偏激,就算不考虑对方的生命,也要考虑自己的,毕竟杀人要偿命。

如果当时男子杀的是狗也不敢保证,狗主人会不会还击,从而升级然后结果可能还是一样。但是男子如果控制好自己,哪怕是把狗杀了也不会搭上自己的性命。

这个回答献给不文明养狗人,文明养狗和不养狗的,分享给你身边那位不文明养狗人吧!纯手打希望可以关注一下!

也希望通过这点小力量,能有一点小的改变。

#你身边有不文明养狗人吗#


疯狂的小狗CrazyDog


凶手王某某如果在冲入狗主人陈某家中之后只是单纯地将狗杀死泄愤,那么事情就真的到此为止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我们可以试想一下,狗主人陈某面对突然冲入家中并且将宠物狗杀死的王某某必定不会善罢甘休,其与王某某发生争执继而发生肢体冲突的概率极大。在这种情况下,多半会为此与王某某发生冲突,继而大打出手。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之中出现伤亡的概率还是相当大的。因此,我认为题目中的假设成立的可能性不大。

单纯地就事论事,如果王某某真的只是杀死了陈某家中的宠物狗,那么在法律上该行为属于治安范畴的故意损毁财物或是刑事范畴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明确王某某的行为究竟属于违法还是犯罪其关键在于被杀死宠物狗的价值,假如狗的价值在5000元以内的那么王某某的行为就仅仅是治安违法,但假如狗的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话王某的行为就属于刑事犯罪。所谓狗的价值并不是简单地把购买宠物狗的价格与狗主人的饲养成本相加,而是需要通过物价部门进行核价。宠物狗这一类东西的价值与其血统存在着紧密关联,狗主人必须要提供被杀宠物狗的血统证明,否则物价部门只能按照草狗的价格来进行核准。

我们假设一下被杀的宠物狗其价值低于5000元,那么王某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损毁财物。对于该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当然了,由于王某某杀害宠物狗的行为系因双方之间的纠纷引发,按照该法第九条之规定,警方可以对此事进行治安调解。王某某只要向狗主人赔偿损失并且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基础上警方可以不对王某某的行为进行治安处罚。

但是,如果说被杀宠物狗的价值达到了5000元,那么王某某的行为就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通常情况下,警方一般会受理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只有当核价结果出来以后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的前提下才会转立刑事案件。因此,在核价结果出炉之前,王某某依然有机会可以与狗主人一方协商和解。不过,一旦警方对于此事正式刑事立案以后,即便王某某对狗主人一方积极赔偿取得了对方谅解,该行为也仅仅只能作为一种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不能因此而免于刑事处罚。



通城丹妹


如果男子杀死的是那条狗,那么他现在肯定正陷入人狗大战的官司当中,邻居家绝不会轻饶了他的,不但要让他赔偿损失,估计很有可能还会让他给狗守棂呢。

从整个事件来看,犯罪男子之前已经和养狗这一家子进行过多次的交涉,但都没有成功,由此我们可以推断,这一家子养狗的人,肯定也是自私自利的极端爱狗者,喜欢把自己养狗的乐趣建立在影响他人的基础上,他们但凡有一点的公德心,我想邻居提醒一次两次他们就应该感到惭愧了,自然而然会注意。

遗憾的是,他们没有听从劝告,历经犯罪男子的多次劝告依然我行我素,直至让犯罪男子忍无可忍走上了极端。而这一家人也最终为自己的蛮横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是一个让人心痛的悲剧,也是一个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约束避免的悲剧,甚至连给脸都不需要,可为什么最后发展到如此极端的地步呢?

我们无意指责养狗者的过错,因为他们已经为自己的怎么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通过此事,希望能够让整个社会反思,生活中,为什么经常会出现因为养狗而发生的争执和冲突呢?其实根本的原因就是,有些所谓的爱狗者,严重无视社会公德,顺着自己的心,养着狗在小区里,想干嘛干嘛,不自省不反省,有时咬了人或影响了他人不但不理亏,反倒还讲出一嘴的歪理。

那些缺少公德的爱狗者们,享受养狗之快的同时,务必为他人着想,莫做人人喊打的低素质者。


元芳有看法


这个问题我是这样认为的,大多数养狗主人不讲社会公德没有教养在家里把狗当成儿子女儿出外遛狗不拴绳随意大小便没有人敢说一声这个不对行为这是对我们人来说在这个社会是一个倒退。宁波发生杀人事件起因就是养狗一家人对狗视做儿子女儿长期影响他人生活,人家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人杀人偿命触犯法律没有理由可说,但是,反过来人家把主人的狗杀死了那不得聊了犯了天下大罪,起码狗主人家全部出动会肯定把人家打伤和打死这个例子实在太多了不一一例句了,因而,养狗的主人心态彻底改变了他们会把狗和人平起平坐同享清福视为宝贝儿子和女儿。话也不多说了我是一针见血看清了养狗主人的内心本质老声上台说了也没用他们就是这样任性做我要干什么就干什么。


戏迷阿德1


宁波因狗吠而杀死三个人的这个男子,如果他冲进对方的家中,杀死的是狗而不是人,那么结果可能会是另外一种样子,但是也不乐观。

首先,这个犯罪嫌疑人他多次和狗吠主人交涉未果,也就是说人家根本不听他那一套,从这里可以看出来,那一个被杀的这一家三口人也不是善茬儿,如果能够听从人家的建议,或者听从人家的意见,很可能就不会有这样的事了,但是他不听,就说明这几个人很可能也不是说好惹的。假如现在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他自己冲进人家的家里,有可能被打,或者是被杀。

其次,王某某如果到人家家中去进行杀狗行动,那么有可能会让自己成为犯罪人,而对方却不负任何刑事责任。我想他到人家家里去打工,人家会愿意吗?人家肯定要制止他,两个人有可能会发生争斗,由于他到人家家里去打狗,所以说他就是有过错,对方对他的这个反击有可能,那就会变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话,把他打伤了,或者把他打坏了,都不会负责任何责任。

第三,如果他到对方家中打狗,即使不会出现犯罪行为,或者是刑事行为。那么也极有可能会是两个人的矛盾逐渐激化。你想他们因为狗叫,就会产生这么大的矛盾,他去打狗的话,双方的矛盾会积攒的越来越多,对方的很可能会对这个人更加欺负。

这件事情本来有一个最好的解决办法,那就是人家提出你的狗叫,影响人家的生活了,你就应该把自己的狗送出去,不在小区里养狗,在小区里养狗,影响邻居,自己也会非常的不幸福,如果在小区里养狗弄的邻居都会很反感,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相互之间非常的陌生,甚至有仇视,那么这样的生活也会非常的没有意思。

文明养狗,珍惜邻居之间关系,大家和谐相处,这是多么好的事。


平原春秋


大头哥来谈谈想法:

如果这个事件中杀死的是狗,我觉得会有以下几种结果:

1、养狗的陈某某家受到威慑,两家人言和

很多事情没有解决就是因为没有严重的后果发生,都以为是嘴上说说,不会有什么过激的行为,所以第一种可能就是王某某忍无可忍之后,刀刃了狗狗,会让陈家人感到威慑,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从而采取冷静处理,从此再无狗叫,王某某也能休息好,事情就这样解决了。

2、狗如家人,狗死后陈家报复

众所周知,现在很多家养的狗狗都跟亲人一样,因为相处久了感情都很深厚,就跟孩子一样爱惜,所以如果王某某冲动后将陈某家的狗狗杀了,不排除第二种可能,就是陈某家人也采用极端方式处理此事,不排除王某某及家人受到伤害的可能,或者双方大打出手两败俱伤。

3、紧追不放,索要赔偿

好种类的狗狗价格也很贵,再加上亲如家人的话,被别人杀了自然不会善罢甘休,肯定会大吵大闹索要赔偿,甚至会报警解决,最后肯定要警察介入调解赔偿,也许双方会就赔偿达成一致,也许会扯皮很久,总之会很闹心。

现实已经发生,如果也没用了。

生活中存在很多琐碎有矛盾的小事,邻里之间还要多理解多包容,有问题及时沟通,找居委会或警察协调,莫让小事最后变成了大事,造成严重的后果。


东北大头哥哥


这个问题的角度不错,值得回答。

如果王某某持刀冲进邻居家没有杀人而是杀狗的话,后果恐怕也不理想。

试想一下,当时王某某已经和邻居陈某多次协商无果了,持刀进门就是要用暴力解决问题的。

而陈某一家显然更看重自家养的狗,如果王某某当时去杀狗,那么陈某一家人估计也不会袖手旁观。最终结果不是王某某杀人,就是陈某一家打伤甚至杀了王某某。

假如陈某一家当时认怂,没有阻拦王某某杀狗,那么随后一定会报警处理。闯进别人家里当众杀狗,王某某完全处于劣势,除了赔钱估计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这还没完,两家人的矛盾从此升级,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酿成更大的惨案。而且,到时候受害者是谁就不好说了。

再说了,狗是活物,一般人拿把刀要杀狗还真不容易。万一被咬伤了,可是有患上狂犬病的风险。

惨案已经发生,不是我们通过假设就能挽回的。王某某持刀杀三人伤一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陈某一家人因为不文明养狗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双方因为一条畜生最终弄得家破人亡,这个教训值得所有不文明养狗的人铭记。

当今社会,为人处世要学会换位思考,不要总以自己为中心。倘若不顾别人的感受,任性肆意地生活,迟早会引来灾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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