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江軻於2017年2月向張女士之子楊某借款25萬元,承諾於2018年3月23日前還清借款。借款到期後,江軻並未在規定時間內償還借款。張女士多次聯繫江軻要求償還借款無果。 分享到: 閱讀更多 犬神懸賞網 的文章 關鍵字: 江軻 借款 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