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要案回顧-開封"2.10"案(四)

大案要案回顧-開封

開封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刑科所照相室主任於明,主要負責勘查射擊俱樂部大門外人行道上的車輪印痕。輪印共有六枚,經過分類,發現是三種汽車所留。一種是報案人的汽車;第二種是南關公安分局接到報案後出現場的汽車;第三種,從行走蹤跡來看,在射擊俱樂部門前有倒車痕跡,這符合現場情況——犯罪分子搶了保險櫃後,是八卷閘門出去的;上百公斤重的保險櫃,再加上電視機等物,必得有交通工具;裝車,汽車必得倒到門前——這第三種汽車輪胎印,可以確定為犯罪分子的交通工具所留。

於明盯住了這輪胎印——量輪胎間距,量胎冠寬度……

不是大型汽車,是“昌河”或“松花江”“長安”等微型麵包汽車。

於明又請來了交警支隊的同志,鑑定結果相同。

於明又找來了相同類型的汽車,裝上幾百公斤東西,做現場模擬試驗。發現這類微型麵包車在負重情況下所留輪胎印痕,與第三種輪貽印痕相同。

功夫不負苦心人,細緻的勘查,為破案提供了又一個重要依據——犯罪分子使用的交通工具,是一種微型麵包汽車。

與此同時,省公安廳刑科所法醫室主任王天平,就地在射擊俱樂部對死者進行解剖。務要查清死因、作案時間、作案工具等重要因素。

王法醫先從屍體表面檢查。死者滿是鮮血的嘴裡,含有一塊硬饅頭,還未來得及咀嚼;左頸部有幾處銳器造成的威逼傷痕,很輕,估計是兇手用刀等威逼所致;死者頭上被類圓型鈍器(如榔頭等兇器)打擊兩次,造成右額上角髮際處和髮際上兩處表皮挫裂傷,創傷深達顱骨,部分顱骨暴露。死者身上無其他特別的創傷。

剝開頭皮探查死因,與表皮創傷對應部分,形成兩處顱骨凹陷,頒骨放射狀骨折,一直延伸到顱底。但這兩處創傷並未傷及大腦和大血管,不應是致命傷。現場地上、被子上卻有大量鮮血,估計有兩千毫升之多。以此情況分析,死因應該是,被害人頭部遭受鈍器打擊,昏死過去。遷延幾個小時,因沒有得到及時救治,出血過多,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解剖發現,死者胃內的饃,外表溼潤,裡面卻還沒有泡透;吃下的炒蓮菜還是成型的,沒來得及消化。看來是在進食過程中遭受突然襲擊的。

調查俱樂部經理王大衛,得到這樣一個情況:陳忠敬是個孤老頭,沒家也沒子女。白天在一家幼兒園當廚師,晚上到射擊俱樂部值夜班。值班室裡有炊具,老人就在這裡做飯吃(現場炊具裡還遺留著未吃完的饃和炒蓮萊)。2月10日晚上19點,陳老頭來值班,王大衛臨走時問了句:“你吃飯了嗎?”老人說:“還沒吃呢。”

這樣看來,老人遭突然襲擊的時間,大致應定在2月10日19點以後。

根據屍溫、屍但、屍斑等綜合分析,死亡時間應在2月10日深夜23點左右。

造成脖子上威逼傷的菜刀,是值班室內的;而造成被害人顱骨破裂的鈍器,如榔頭之類,現場沒有找到,據射擊俱樂部經理王大衛講,俱樂部裡沒有這類東西。

與現場勘查同步,對社會面的調查訪問工作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

王明義廳長急需要情況!

一直在王廳長身邊工作的省公安廳辦公室副主任、指揮中心主任劉鳳山,對廳長十分熟悉。廳長善於迅速地思索、科學地分析。但是思索和分析,都需要掌握大量紮實的材料。

2月11日晚20點,王明義廳長緊急召開案情彙報分析會。省公安廳副廳長王濟景和省公安廳、開封市委、市政府、公安局的領導同志,聽取了現場勘查人員、法醫、社會面調查人員的彙報。開封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文章、許大剛和刑偵支隊長張天增,首先彙報現場初步勘查的情況。

王明義左手支頤,右手把玩著一支鉛筆,表情嚴肅,濃眉緊鎖。

隨著辦案人員的彙報,現場的點點滴滴都顯現在王明義的大腦中,清晰地組成了這樣的情景:2月10日(農曆丁丑年大年初四)晚19點,陳忠敬老人來到射擊俱樂部值班。經理王大衛臨走時問了句:“你吃飯了嗎?”老人回答:“還沒吃呢。”(究竟是王大衛離去後就開始做飯、吃飯,還是過了幾個小時才吃飯?)待王大衛走後,他拉下卷閘門,鎖好。

入夜,一輛微型麵包車開到濱河路。三條人影竄下車來。

這是三名男青年,年齡在二十三四到二十六七之間;身材中等偏高,體格魁梧,身體素質較好,行動敏捷,平時喜歡玩槍。極可能是開封市人。

三人徑直來到射擊俱樂部東鄰的春雪浴池煤場(肯定多次踩過點,對現場情況相當熟悉),用隨身攜帶的破壞鉗(隨身攜帶!)剪斷大鐵門上的鐵鎖,進了煤場。從西側與射擊俱樂部相隔的牆邊,登上樓梯,攀上俱樂部的牆,翻人俱樂部。進入大廳後,一名犯罪分手攀上別人的肩頭,從牆上空調機的縫隙中向內窺視,發現值班的老人正在前廳邊看電視邊吃飯。

當這名歹徒從肩上溜下來時,驚動了值班老人。老人開門察看,被三名犯罪分子勒住脖子,拖入值班室。犯罪分子就地取材,拿起屋內一把菜刀,架在老人脖子上,威逼老人交出保險櫃鑰匙(目的很明確,就是衝保險櫃中的槍支彈藥來的)。老人沒有鑰匙,兇狠的歹徒掣出隨身攜帶的榔頭(又是隨身攜帶!)朝老人頭上猛砸兩下,老人嘴裡帶著一塊末嚼完的饅頭,滿臉鮮血地倒在地上。三名歹徒從老人身上翻出卷閘門的鑰匙,順手扯過沙發上的被子,蒙在老人身上。

三名歹徒找不到保險櫃鑰匙,並不罷休,索性將藏滿槍支彈藥的保險櫃搬到卷閘門邊。看到前廳的吧檯上還擺放著許多子彈樣品,一併掠走;並將吧檯的抽屜翻了個亂七八糟(目的還是尋找子彈),順手牽羊地掠走了抽屜裡的180多元零錢(連一百多元錢都不放過!)。可是被害老人腕上的手錶和衣兜裡的錢卻沒有丟失。三人又將前廳擺著的東芝牌電視機也搬到卷閘門邊。用搜得的鑰匙開了卷閘門的鎖,準備逃走。

大概此時夜還不夠深,周圍還有人活動(是不是還有其他原因?),他們未敢貿然行動。搬了一張射擊桌,蹬踩著,又從東牆上翻了出去。不知過了多久,待夜深人靜,他們將微型麵包車開過來,倒車靠近了俱樂部大門。三人打開已經開鎖的卷閘門,合力將巨大的保險櫃、電視機搬上汽車。臨走,他們並沒有忘記消滅痕跡,拿起牆邊的拖把將大廳地上雜亂的腳印清掃乾淨(很有經驗,肯定是老手!),然後開車逃跑了。

被害的陳忠敬老人昏死在地上,額頭上的血流個不停,幾小時過去,他漸漸停止了呼吸,僵死在地上……

犯罪分子搶走了保險櫃,但他們的目的是裡面的槍支彈藥。況且開著微型麵包車,帶著那麼巨大的保險櫃,也極容易被人發現。他們找了個隱秘處隱藏起來,想辦法橇砸開保險櫃(不是件容易事!),取出槍支彈藥。

經過緊張思考,現場情況得到條分縷析:第一,三人結夥作案;極可能是開封本市人。作案人的年齡和體貌特徵。

第二,作案動機十分明顯,就是搶劫槍支彈藥。至於搶劫這麼大數量的槍支彈藥,下一步的目的是什麼?很有可能是報復社會,報復我公安幹警。

第三,是預謀作案,曾多次踩過點,對現場情況相當熟悉,知道槍支彈藥藏在保險櫃裡,瞭解現場的進出口,對俱樂部內部值班情況掌握徹底。隨身攜帶作案工具。

第四,犯罪分子犯有前科,或受過公安機關的打擊,或負案在逃,具有反偵查意識。心狠手辣,膽大妄為,不計後果。

第五,具備作案的交通工具,是一輛“昌河”“松花江”或“長安”微型麵包汽車。

社會面調查組的同志也提供了幾條線索:——據俱樂部經理王大衛反映,2月10下午有四男一女,來到俱樂部。五人年齡都在25至30歲之間,用各種槍進行射擊,五個人每人只打了四發子彈。其中一人對槍的性能特別關心,名字好像叫“小五”;還有一人以找廁所為由,到存放槍櫃的值班室窺視。

——據俱樂部東鄰單位的值班人員反映,2月11日凌晨1點多鐘,曾聽到射擊俱樂部的卷閘門開啟的聲音。

——調查保險櫃的生產廠家鼓樓鈑焊廠,施工人員反映,保險櫃是1995年俱樂部定做的,因為只要一臺,沒有圖紙。

櫃是綠色,高約1.5米,寬約1.2米,厚約0.8米,用40毫米的三角鐵扎框,兩側焊雙層鐵皮,內注水泥、石子;前門為3毫米鐵皮,單開門,門鎮是上海產品,密碼鎖是浙江產;四邊無提環;重約250公斤。當時送貨到俱樂部時,六個人才搬得動。

“嗯,有價值!但是還存在諸多疑問,有些關鍵問題需要進一步搞清。”王廳長邊聽邊想。

短暫的沉默,會場上立時像開了鍋,參加會議的省。市兩級公安機關的領導和辦案人員,紛紛提出自己的見解。

“既然是死者身上手錶和錢財完好無缺,那麼犯罪分子為什麼要將吧檯內的180多元零錢掠走?”

“對,”王廳長想,“這是個問題。”

“我覺得,”一個同志發言,“威逼老頭主要是為了要保險櫃鑰匙,這也說明他們作案的目的是槍支和彈藥,而不是圖財害命。”

“不錯,確實是這樣。”王廳長想,他在筆記本上記了一筆。

“那為什麼又掠走了吧檯中一百多元零錢呢?”另一位同志提出疑問。

又是一陣沉默。有人談了這樣一個見解:“這說明,某個犯罪分子有過盜竊行為。愛偷東西的人,很難改掉積習——這不是很常見的事嗎?他在翻吧檯時,見到零錢,手癢起來,所謂‘順手牽羊’。”

王廳長讚賞地看了發言人一眼,心裡想:“好!這話說得在理。這也說明犯罪分子有前科。”他手中的筆又落在本子上。

“還有一個問題,他們第一次進俱樂部是翻牆而入,這是不得已;那麼在拿到了卷閘門鑰匙後,為什麼不從大門出去,又一次翻牆而出?”

“是的,這的確是個問題。”王廳長想。

“我有這樣一個不成熟的看法,”一同志談,“犯罪分子之所以要再次翻牆,估計有這麼幾個因素的制約:一是外面沒有人接應;二是沒有接應的運輸工具,也許運輸工具停放點距大門太遠;三是作案時間較早,在大門口搬動那樣巨大的保險櫃,恐怕被人發現;四是,犯罪分子作案的動機是搶槍,而不是搶保險櫃,可是沒有找到保險櫃的鑰匙。此情之下,可能發生猶豫——那麼大的保險櫃,咋辦?可不搬保險櫃,又達不到搶槍的目的。也可能他們翻牆出去,是再一次策劃。”

“好,有見地!”王廳長在筆記本上又記下了一筆。

“有個最大的問題:犯罪分子究竟是幾人?根據現場勘查,確認為三人作案,但保險櫃廠家卻說,櫃子重達250公斤,要六人才抬得動;何況還裝滿了槍支彈藥,這該怎麼解釋?”有人提出了一個關鍵問題。

會場上利時沉寂了。

“是啊,這是個問題。”王廳長炯炯的目光掃視著人家。

莫非勘查有誤?不,省、市兩級刑偵技術人員都作出了“三人作案”的結論。不過,保險櫃究竟多大體積?可能其中有出人。保險櫃廠家回憶說,櫃子高1.5米,寬1.2米,厚0.8米;而開封市刑科所的同志反映,根據現場保險櫃遺留的痕跡,櫃子高只有1.27米,寬0.9米,厚0.47米。

這個問題只有暫時存疑。但究竟幾人作案,必須搞清。

王廳長在筆記本上重重地記下了一筆。

又有人提問:“值班老人是在進食過程中遇害的,這點已經現場勘查證實。老人究竟何時進食?這個問題牽涉到作案時間。”

“是的,”王廳長想,“這個問題要搞清。”

“還有一點,犯罪分子搶劫槍支子彈,目的究竟要幹什麼?

是單純拿出去賣錢?還是要作更大的案,譬如搶劫銀行?抑或是要報復社會、報復公安幹警?“

“這個問題十分重要。在排查犯罪嫌疑人時,要把‘具有報復社會、報復公安幹警的心理’作為一條。”王廳長想。

會場上的氣氛緊張嚴肅,這起特大案件,無論從作案動機、犯罪後果。作案時機,都給公安機關提出了相當大的難題。

每個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感到心上沉甸甸的分量。

王明義廳長髮言了,他向全體辦案人員提出要求:第一,根據以上犯罪嫌疑人的年齡、體貌特徵調罪手段及有前科的情況,列出詳細排查提綱,加緊對社會面的調查。

第二,對開封全市的微型麵包車,必須一查到底,以車找人。

第三,全省和開封市繼續設卡堵截,嚴格盤查來往車輛、人員。

第四,對射擊俱樂部工作人員的調查訪問要加速進行,以發現更多線索;對2月10自來打靶的那夥年輕人,特別是那個“小五”,要徹底查清。

第五,認真調查知情人,務要弄清值班人員陳忠敬有無吃夜食的習慣。

第六,宣傳和發動群眾,打一場人民戰爭。

根據省廳領導的指示,開封市公安局局長王旭升很快作出了部署:第一,以射擊俱樂部為重點,組織服務人員認真回憶近十天來到俱樂部打靶人員的情況,並模擬畫像。第二,由李同喜副局長負責查清案發當天和案發後全市所有微型麵包汽車的活動情況,必須定位定點定方向,不漏一車一人。第三,迅速排查全市20-30歲之間,平時喜歡舞刀弄槍,特別是那些有劣跡受過公安機關打擊、揚言要報復社會的人,以及案發當日及案發後突然去向不明的人。第四,由防暴支隊長和治安科長負責,會同五區,對全市所有大小賓館、客棧進行一次徹底清查,重點查清案發之前或當日來汴留宿人員的姓名、籍貫、職業等基本情況。

嚴密細緻的部署,緊張有序的工作。此刻,對手使出鬼蜮伎倆,潛蹤匿跡了;我方必須深入調查研究,科學分析部署,才能撥開迷霧,露出廬山真面目。

夜色濃黑,指揮部會議室裡燈火通明,通宵達旦。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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