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风暴」明光法院成功一次性执结28位农民工工资案

2018年9月5日上午,明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接到28位农民工诉讼代表人张某电话,张某在电话里高兴地告知他和另外27名农民工资312020元已由明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全部执行到位…。

2015年10月,明光市某公司与被告汤某签订一份《明光市某公司办公楼、厂房工程施工承包协议》,将其在明光市工业园区新建厂房、办公楼工程承包给汤某承建。2015年11月起,以上28位农民工被汤某雇佣为农民工,在工地上做土建劳务,直到2016年5月30日。2016年8月20日,汤某与28位农民工就汤某尚欠劳务工资进行结算,结算后偿还了部分劳务工资款,尚欠312020元,汤某出具一张欠条交28位农民工收执。由于明光市某公司拖欠汤某的工程款,致汤某无力支付上述28位农民工工资。张某等28位农民工多次向当地信访、劳动行政部门信访、投诉未果。当地信访、劳动行政部门引导其向法院起诉。张某等28位农民工以汤某、明光市某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支付工资责任。另查明,被告明光某公司与被告汤某就工程款的支付没有结算。

明光法院将解决涉民生执行案件作为攻坚战的主攻方向,积极协调信访局、社保局和公安局等部门联动协作,迅速执结一批发包人违法发包拖欠农民工资案件,28位农民工312020元工资款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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