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公安工作需要,经中共霍邱县委、霍邱县人民政府批准,霍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信息、公平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公开进行选聘,统一考试考核,严把选聘标准。
二、选聘人数
共选聘公安特(巡)警及消防警务辅助人员110名,其中:A岗50名;B岗60名。
三、选聘条件
1、对象:A岗:退伍战士;B岗:社会人员,男性;
2、户籍: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内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员;
3、年龄:18周岁(2000年10月24日)以上、30周岁(1988年10月24日)以下;
4、身高:1.68米以上;
5、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学历;
6、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7、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直系亲属和有重大影响的近亲属正在服刑、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参加邪教组织或在境内外从事破坏活动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岗位及待遇
工作岗位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主要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月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以上,不含加班补助等),办理五项保险,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从2018年10月24日上午8时开始,至10月26日下午5时30分截止。
报名地点:霍邱县行政服务中心A区二楼A209室
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有驾驶证或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同时提供,外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县内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缴纳报名考试费(笔试费)45元,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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