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更半夜收赃物,贪心夫妻受刑罚

深更半夜低价抛售电缆线,就算普通人都会觉得其中有蹊跷,王刚(化名)凭借收购废品十余年的经验,深知电缆线的来源可能有猫腻,却因一时贪念,铤而走险,最终触犯法律,悔不当初。

案情还原

王刚及妻子李芳(化名)靠收废品谋生,虽然每日奔波,但也生活无忧。

一天晚上11时许,王刚和李芳已经进入梦乡,突然接到从事装修工作的赵强(化名)电话,赵强称自己手上现在有一些电缆线,问王刚能不能马上过来收购。王刚和妻子虽然已经察觉到电缆可能来路不明,但是想到它们出铜率高,能卖出好价钱,就立即动身去找赵强。到达赵强指定小区后,他赶紧招呼二人到一偏僻角落,并再三嘱咐他们说话小点声,之后从车棚内取出一箱电缆线出售。

王刚和妻子此时已经心知肚明,电缆线肯定是赵强偷来的,便故意压低价格,以市场价的一半进行收购,当场向赵强支付现金1800元。随后,夫妻二人将电缆线搬上电动三轮车后驾车离开,行驶了没多久就遇上了正在巡逻的民警,民警注意到二人形迹可疑,且车上的电缆线外皮完整,割口整齐,便依法进行检查。

经讯问,两人对以低价收购来历不明电缆线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根据王刚和李芳的供述抓获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赵强。经查证,赵强利用到各小区装修的机会多次盗窃小区内存放的电缆线。

最终,赵强因盗窃罪,王刚和李芳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刑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追求幸福生活,要靠自己智慧的头脑和勤劳的双手,万万不可投机取巧,更不能因一时贪念触犯法律,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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