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日照两家楼盘项目被责令停工整顿!

10月11日,日照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发布《关于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处罚的通报》和《关于对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处罚的通报》。岚桥·怡海宜家项目和新城里·北关朝阳门C-2#商住楼及地下车库被责令停工整顿。

通报!日照两家楼盘项目被责令停工整顿!

各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10月7日,市质安站在巡查时,发现岚桥·怡海宜家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有关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问题

岚桥·怡海宜家项目建设单位:山东岚桥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鲁焱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存在6#塔式起重机司机人证不符且无证上岗,2#楼施工升降机门联锁失效;车库模板支撑底部违规使用套筒连接,纵横向拉结不全,自由端超高;外墙保温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高处作业吊篮无支架(悬臂)、无悬锤,1#楼吊篮违规用于运输物料;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违规住人;电焊机无专用开关箱,电缆防护不到位等安全隐患和问题。

二、处理情况

(一)责令岚桥·怡海宜家项目工程停工整顿7天。

(二)对山东岚桥地产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鲁焱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三)依据《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56、57、60、62款之规定,扣减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用分2分。依据《日照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31、49、55款之规定,扣减鲁焱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用分2分。

(四)对该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对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部位的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规范自身安全施工行为,确保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责任明确,程序完善。

(三)切实加强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各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方安全责任落实、施工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突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日照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8年10月11日

通报!日照两家楼盘项目被责令停工整顿!

关于对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处罚的通报

各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10月3日,市质安站对新城里·北关朝阳门C-2#商住楼及地下车库进行第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时发现,该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人员到岗履职差、扬尘治理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问题

新城里·北关朝阳门C-2#商住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建设单位:日照创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日照华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配备不足,项目总监、专监及其他监理人员全部不在岗;施工、监理资料内容不全且存在代签现象;落地式料台固定不牢;模板支撑系统纵横向拉结不足;车库防水保护层使用非阻燃性聚苯板;现场部分裸土未覆盖,车辆自动冲洗设备拆除未使用等诸多安全隐患和问题。

二、处理情况

(一)责令新城里·北关朝阳门C-2#商住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停工整顿5天。

(二)对日照创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华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家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三)依据《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51、57、74、76款之规定,扣减施工单位企业信用分1.6分;依据《日照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28、49、53款之规定,扣减监理单位企业信用分1.5分。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整改消除隐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工程责任监督科室要对项目整改情况进行严格复查,确保问题隐患全部消除。

(二)加强危大工程管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突出安全管理重点,对施工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和易燃性材料等进行重点监控,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切实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日照市建筑施工扬尘和建筑垃圾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和“日照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标准”,严格落实“6个100%和一个摄像头”扬尘治理要求,超过一定规模的工程必须安装扬尘自动检测设备,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四)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规定足额配备项目管理人员,保证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工程建设各方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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