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記錄怎麼取證?能作爲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嗎?

移動公證


2018 年 7 月 18 日,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片區人民法院)出臺《互聯網電子數據證據舉證、認證規程》,使「微信取證」再次成為公眾關注焦點。因此本文將從法律從業人員的角度,聊一聊微信取證(及其它互聯網社交軟件取證)的相關問題。

(Nick 按:這篇文章由做律師的黛西老師原創,由於她沒有 Matrix 帳號,於是假我手發出,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此前,微信、QQ 等互聯網社交軟件的取證就已經被納入有效證據的範疇,此次舉證規程的出臺再度明確了軟件取證的各項細節。整個過程並非部分網友想象的「只是截截聊天記錄」那麼簡單,它需要形成一套完整的證據鏈條。

在開始取證前,建議你先了解微信取證的一些基本原則,便於你舉一反三:

  1. 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要符合「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的「三性」特徵。即微信聊天記錄要依法取得、來源合法;所表達的事實或內容真實;與待證事實密切相關。
  2. 與案件事實有關的內容不得選擇性提供:微信聊天記錄應當完整地反映對話過程,與案件事實有關的內容不得選擇性提供,法庭可以要求補充提供指定期間內的完整對話記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故意選擇性提供對話記錄內容,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3. 注意保留微信聊天記錄中對方身份的證據:可以採取對方的自認、手機號碼鎖定、通過聊天細節、微信頭像、微信相冊、朋友圈等方式確認,必要時也可以請求騰訊公司協助調查。
  4. 所有證據及時固定,善於利用微信收藏:所有證據都儘可能在第一時間固定保存,避免對方撤回、刪改等。對於圖片、視頻等有保存期限的格式,應注意及時下載或收藏,避免證據滅失而無法舉證。

簡單地說,微信取證不僅要截取聊天記錄,還要通過截圖、錄像等手段向法庭證明截圖中的對話雙方就是當事人本人。

微信取證雖然還有其他的注意點,但瞭解上面四條足以幫助你避開手機操作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錯誤。接下來看看微信取證的正確處理方式。

司法實踐中,微信聊天記錄取證多采取截圖 + 錄像的方式。截圖即對微信聊天記錄靜態固定,錄像即對取證過程動態固定。

下面以王 XX 訴李 XX 轉讓合同糾紛案所涉微信記錄為例,展示具體取證步驟。即使你不熟悉固定證據的流程,也可以按照下面給出的範例一一截圖(圖片隱私經打碼處理,正常取證步驟無需打碼):

  1. 固定本人信息界面(證明你的微信確實是你的):證明本人持有微信聊天記錄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實性。

  2. 搜索並固定對方個人信息界面(證明對方的微信確實是他的):藉助微信號不可更改的特點,結合個人信息界面中顯示的手機號碼、頭像等信息固定對方當事人的真實身份。群聊天記錄需要截取群信息界面及逐個截取有關人員的個人信息界面。

  3. 固定聊天記錄(證明你們的確說過那些話):據微信聊天記錄在使用終端中只能刪除不能添加的特點,比對雙方各自微信客戶端中完整聊天信息,以驗證相關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4. 含有音頻的,提交與音頻內容一致的文字文本。

  5. 含有圖片、文本的,提交圖片、文本文件打印件,即把對話中的圖片、表格等單獨打印出來。

截圖並不是微信取證的全部,在截圖完畢之後你還需要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注意事項,以避免後續鑑定、質證時可能產生的問題。

  • 可通過公證或加蓋時間戳形式強化證據:目前通常採取的證據固定方式主要有公證和電子證據固化加蓋時間戳等形式。

  • 可通過鑑定確認真實性,微信使用人對自己的辯解承擔舉證責任:只要你對對方出具證據的真實性有所懷疑,都可以申請司法鑑定(通常需要負擔一定的鑑定費用)。

    在社交軟件範疇內,司法鑑定會檢查和判斷你的截圖內容是否與真實聊天內容相符、是否由對話生成器生成、是否有刪改等,還會判斷截圖期間當事人的賬號是否處於被盜或異常狀態。

  • 應保存好原始儲存設備並接受當庭質證:當事人應保存好電子證據的原始載體以便在法庭上出示,原始載體包括儲存有電子數據的手機、計算機或者其它電子設備等。

    這是非法律專業人士在固定證據時常常忽略的一點。簡言之,你不僅要保留截圖記錄,還好保留這段對話發生時你用於跟對方聊天的那部電子設備(如電腦、手機等)。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庭不一定會要求你出示原始設備,但如果對方提出質疑申請鑑定,原始設備就起到了關鍵作用。

  • 應儘量提供其它證據予以佐證:使用支付、轉賬、紅包等功能,應提供支付轉賬證明;微信聊天記錄如果能夠與供貨單、借條、轉賬憑證等證據相互印證將更易被採信。

    僅有微信證據而無其他證據佐證的,存在不予採信的風險。

法律知識拓展

本部分重點告訴你微信取證在法律層面的依據和要求,幫助你更深入地瞭解包含微信在內的互聯網社交工具取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電子數據屬於法定證據形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六條對電子數據進一步解釋:電子數據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客、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三條至第七條: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採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書面形式。
    • 符合數據電文的原件形式要求:(一)能夠有效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供隨時調取查用;(二)能夠可靠地保證自最終形成時起,內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數據電文上增加背書以及數據交換、儲存和顯示過程中發生的形式變化不影響數據電文的完整性。
    • 符合數據電文的文件保存要求:(一)能夠有效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供隨時調取查用;(二)數據電文的格式與其生成、發送或者接收時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夠準確表現原來生成、發送或者接收的內容;(三)能夠識別數據電文的發件人、收件人以及發送、接收的時間。數據電文不得僅因為其是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而被拒絕作為證據使用。

少數派


籤合同時就加上相關條款,微信為主要交流工具,爭議時可作為證據

如果沒有提前約定,法官只會作為參考,不能作為證據使用,通常QQ微信等聊天工具會被認為可以通過技術修改記錄,因此不具備法律效力。

電話的短信可以作為證據


利刃軍事


人人都該知道的微信聊天記錄取證保全方法

互聯網時代,日常的交流中我們越來越傾向於使用微信、QQ等聊天工具,往往很多重要事情的決定也都在其中交流,因此難免出現相關的糾紛問題,那麼遇到需要取證聊天記錄,如何取證具有法律效力呢?

王某及其妻子劉某曾多次向國外一家金融投資公司進行投資,原本對方一直正常回款,但是近期對方無故終止了回款,在王某和妻子劉某與對方多次溝通未果之後便準備提起訴訟,通過法律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相關網絡證據丟失,王某首先將與該公司相關負責人關於投資相關的聊天記錄進行取證,並在移動公證在線申請公證。

王某夫婦首先將兩人手機內與對方公司負責人的相關聊天記錄使用移動公證的錄像取證功能進行取證,在取證時不僅將聊天頁面進行取證,並且將“我-設置-賬戶與安全”的相關信息進行錄製,證明二人的微信號能夠與各自的手機號關聯,即該微信號確實是他們自己所屬的微信賬號。隨後王某將相關視頻在取證後及時上傳,並在線申請公證,最後,由方正公證處為王某夫婦出具了保全證據公證書。

當事人使用移動公證對微信的聊天記錄辦理保全證據公證,可以輕鬆的將聊天記錄等相關易丟失的電子證據第一時間進行證據保全,為當事人在後續的經濟糾紛訴訟提供強有力的證據。

最後,移動公證建議您,在遇到糾紛時多收集相關證據,包括協議、錄音、照片、視頻、證人證言等,以便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移動公證


現在很多人在微信上做起了生意,我們統稱為微商;也有人在微信上和合作夥伴進行商業的交流和口頭協議,如果跟別人在微信上進行一些重要的協定或者是涉及利益相關的事情,一旦聊天記錄不見或者丟失都會造成一定的損失,有時還可能會扯上官司等麻煩。

所以微信重要的數據一定要保存好,不管是聊天對話、圖片還是語音,涉及到利益的事情不能掉以輕心,如果利益雙方出現了糾紛,聊天記錄還能作為一種有效的證據來證明是非。

那麼微信聊天記錄要怎麼取證呢?當你需要用微信聊天記錄來做證據的時候,卻發現這些數據已經被刪除或者丟失,你可以嘗試下面的方法來找回。

首先根據你的手機系統選擇相應的數據恢復軟件,安卓的朋友可以選擇【強力安卓恢復精靈】,iPhone用戶可以選擇【強力蘋果恢復精靈】。


在電腦上下載相應的軟件,打開之後連接要恢復的手機,然後選擇深層掃描手機,軟件會掃描出設備丟失的數據,你可以選擇微信這一項來進行恢復,軟件還會掃描出這這臺設備上登錄過的微信號,選擇你要恢復數據的微信號,可以查看丟失的聊天記錄內容再選擇恢復。


不管是對話、圖片還是語音,都可以找回。希望以上的內容能夠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在這裡也建議大家平時要對手機裡面重要的數據進行備份,以免丟失損失了自身利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