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味雜陳!離婚時,這些財產只屬於男方,女方無權分割!


而提到離婚,不可避免的就是共同財產分割問題。新《婚姻法》針對共同財產這一條進行了一定的修改,在這幾種情況下,這些財產屬於男方,女方無權瓜分。

第一種是婚前男方貸款或者全款買的房子。如今這種情況下即使房產證上有女方的名字,結婚後女方還是無法瓜分這個房子的,如果女方在婚後有幫忙還款的情況,則男方給予女方一定的補償。

第二種是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子,現在的父母一般都會給自己的兒子準備一套結婚的房子,新婚姻法規定,男方父母購買的房子離婚之後仍然歸男方所有,女方不能進行房產分割。

第三種是男方的個人用品。現在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奢侈品也變得越來越多了,一個手錶上萬塊都是很正常的事了。如果夫妻雙方離婚,這些個人用品仍然歸男方所有,女方不能要求分割。當然,女方的個日用品也歸女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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