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检察院以制度化促检察工作规范化

曲沃县检察院以制度化促检察工作规范化

为进一步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提升检委会子系统的操作水平,确保检委会议事精细、决策到位,曲沃检察院出台了《检委会办事机构规则》,确保检委会履职规范。

9月19日该规则经检委会审议后通过。规则共二十四条。明确了检委会为例会,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提请检委会审议的案件必须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并将会议记录上传系统。规定拟提请审议的案件,承办检察官应当在期限届满10日前与检委办工作人员联络,特殊情况除外。属于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的事项,检察官对事实和证据负责,检察长或检委会对决定事项负责,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规则还详细规定了在检委会子系统上会前审批、会议召开、会后整理不同阶段的网上录入与操作流程。

该规则经检委会审议通过后,第一时间印发给各部门、各员额检察官,及时贯彻和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曲沃县检察院以制度化促检察工作规范化

供稿: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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