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充电收费有点高,搭车收费不合规

电动车以及以其绿色、环保、便捷的特点,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然而落后的充电设施也被人们诟病。日前,国网洛阳供电公司做客行风热线,市民陈女士表示自己就因为充电桩收费问题打来热线。

小区充电收费有点高,搭车收费不合规

接到陈女士的热线之后,记者和洛阳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升龙广场,见到了陈女士。

陈女士:“前两天我买了一个四轮电动车,然后就在咱们物业办了一个充电卡,在这里充电,最后我发现这两天在这里充电,他是以一块钱一度的这个标准,但是我家里用电平时都是五毛六的标准,我想知道咱这个充电桩用电有什么依据和标准没有”。

针对陈女士的问题,洛阳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今年七月份的时候,省发改委下发了一个电费的价格文件,我市居民用电每度最高不能超过六毛八。那么为什么陈女士的电车充电物业公司要收一元一度呢?升龙广场的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小区充电收费有点高,搭车收费不合规

升龙广场A区物业经理禄婷:“业主家里的用电和地下车库四轮电动车,充电桩用电的是不一样的,业主家里的用电是供电局直供电,是按照五毛六一度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的,四轮电动车用电是属于转供电,我们向供电局缴纳的是六毛五的标准,除此之外像他的充电桩和电线,多年来对线路进行的维护和保养,这个是属于增值服务费用,所以我们整体按照一块一度电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的”。

小区充电收费有点高,搭车收费不合规

据记者现场了解,升龙广场业主入住以来,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的时候,并没有充电服务这一费用。由于小区内电动车增多,物业公司在地下停车场的闲置区域开辟了一些电动车充电位。为了收费方便,就把这部分服务费合并到电费中,也造成了陈女士充电一元一度的情况。洛阳供电公司表示,这种情况今后也不被允许,电费只能是电费,不能包含其他费用。

国网洛阳供电公司市中营业部吴嘉:“针对用户反映的情况,经过现场了解,依据河南省发改委相关文件的要求,物业公司需按照国家规定向用户收取电费,相关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物业费另行协商,我们建议用户和物业公司签订,同时,把电费和服务费分开收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小区充电收费有点高,搭车收费不合规

禁止搭车收费,是这次省发改委电价改革文件的精神。陈女士也是了解到别的小区收费较低才感到不能理解。升龙城物业公司也表示要和业主重新签订合同。我们也希望今后各转供电单位不要把电费,服务费混为一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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