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手記」今日值班律師:湖北太聖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戀

「律师手记」今日值班律师:湖北太圣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恋

「律师手记」今日值班律师:湖北太圣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恋

一、離婚協議上約定的給付一方生活費、賠償金等的,具有法律效力。

問:我和我的丈夫於2016年10月25日辦理了離婚登記,離婚協議約定,男方每年給我生活費及賠償金等共計10萬元,共計付款5年,兩個孩子都是我帶,現在快兩年了,男方也再婚生子了,說這個對他沒有約束力,一直拒付?

劉戀律師解答:他的說法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雙方之間在離婚時對孩子撫養及財產的分割屬意思自治,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均為有效,雙方應遵守協議約定,可訴至法院要求對方償還。

劉戀律師提醒:現在我們國家的離婚率也在上升,很多離婚的一方出於儘快離婚等情形,給出另一方承諾,有很多的都是未形成書面的意思表示。之後因為一方不履行義務,導致很多的問題出現,所以提醒在很多的場合下,要養成落實書面協議的習慣,以便更好的維權。

二、借款利率要嚴格遵從法律規定。

問:我手頭上有筆閒錢,於是借給了別人,借了30萬,當時約定的利率是月息七分,請問這個是合法的嗎?

劉戀律師解答:借貸關係合法有效成立,但利率過高,已超過我國法律規定的月息二分的約定(最高以年利率36%為限),未超過部分有效,超過部分無效,僅能按月息二分計息,前期已還部分可按三分計息。

劉戀律師提醒:現在很多民間借貸都是高息借款,借貸雙方都是很多不懂法律知識的人。如對方起訴至法院,你可以據此抗辯,超過部分不予還款,前期已還超過部分可主張退還。

三、訂婚時的彩禮能要求返還麼?

問:今年5月份,我和小李訂婚,我們家這邊按習俗給了小李禮金88000元,後來女方反悔,不願意跟我登記結婚,我們都沒有一起共同生活的,請問這個彩禮錢我能要求她返還麼?

劉戀律師

解答:可以要求對方予以返還。彩禮是按照習俗以訂立婚約為基礎的給付行為。依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雙方在未辦理登記手續的情況下,可以請求返還材料,法院也應予以支持。

劉戀律師提醒:男女雙方訂立婚約期間所給付的討吉利的金錢屬彩禮範疇,在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也未共同生活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彩禮。

值班體會

前來黃石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諮詢的市民很多,公民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已經深入人心,也進一步的反映了我們黃石市的法律援助做的非常棒,是市民諮詢的便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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