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二、三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内动力”)及子公司成都云内动力有限公司、山东云内动力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铭特科技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深圳市凯硕软件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普瑞泰尔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第二、三季度收到政府补助共计1,742.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均以现金形式发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将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1,742.66万元确认为其他收益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政府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18年度损益的影响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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