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4日下午14時許,河南省淮濱縣公安局臺頭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賀店村有人焚燒秸稈。接警後,淮濱縣公安局臺頭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趕赴秸稈焚燒現場。
經查,該行為人系淮濱縣臺頭鄉賀店村村民,名叫羅某山,他焚燒自家耕地秸稈,著火面積達到1畝左右。羅某山對焚燒秸稈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後淮濱縣公安局依法對羅某山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決定。
在此,公安機關鄭重提醒:凡焚燒秸杆的,將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圖為公安機關調查羅某山焚燒秸稈現場和對其執行行政拘留時的情形。(汪俊 陶宜中 通訊員王長江 姜樹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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