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監委通報 3起濫用公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中央紀委和省紀委關於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強化監督執紀監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職責定位,深挖徹查快辦,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幹部和行使公權力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現將近期查處的3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青州市公安局原民警韓祥勝、邵莊派出所原聯防隊員曹元梓、青州市博物館原工作人員孫慶彬利用職務便利充當盜墓團伙“保護傘”問題。2014年5月,趙萬坤(盜墓團伙組織者)與孫慶彬、韓祥勝、曹元梓合謀盜掘古墓,由孫慶彬、韓祥勝、曹元梓3人提供安全保障,趙萬坤承諾事成以後給予該3人分成。2014年底,趙萬坤組織人員對邵莊鎮程家溝古墓實施盜掘,曹元梓多次通過韓祥勝、孫慶彬向趙萬坤通報邵莊派出所的出警及巡邏情況,為盜墓團伙提供指引、協助和安全保障。2018年6月,韓祥勝、孫慶彬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曹元梓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作出判決。

濰城區北關街道偏涼子村原黨支部書記於勝元為黑惡勢力暴力拆遷充當“保護傘”問題。2017年5月,於勝元多次授意、指使、放縱刑滿釋放人員陸萬林等人恐嚇偏涼子村村民楊某某,並要求想方設法完成拆遷任務,承諾事成後給陸萬林部分舊村改造工程。後陸萬林糾集侯志坤、李文順、朱建龍、姜振鵬等人,對楊某某家門前停放車輛進行打砸,造成車輛損失價值8527元。2018年9月,於勝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昌樂縣國土資源局執法大隊原副大隊長姚鳳吉為他人非法採礦充當“保護傘”問題。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姚鳳吉擔任副大隊長期間,翫忽職守,未認真履行監管職責,致使閆繼亮、劉紅軍等黑惡勢力在沒有辦理採礦許可手續的情況下,合夥偷採喬官鎮桃花山西坡的玄武岩24627噸,銷售價值48.9萬元。2018年6月,姚鳳吉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作出判決。

全市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以上通報的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嚴守黨紀國法底線,自覺與黑惡勢力做堅決鬥爭。全市各級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戰略意義,切實提高政治覺悟和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精心組織、周密實施、狠抓落實,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濰坊戰役”。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強化監督執紀監察,對每起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特別要突出深挖“保護傘”這個重點,持續形成高壓震懾,為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提供堅強紀律保障,以掃黑除惡、懲腐“打傘”的實際成效,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