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东西被狗咬了,住院花费好几万,想让这家人赔偿,法院会怎么判呢?

洪楼216


法院应该驳回起诉,判词上还应该大写两个字“活该”。社会主义法律保护的是合法利益,对于偷鸡摸狗的行为,法官还是让他一边玩去吧。


类似的案例和问题都蛮多的。例如小偷去别人家偷菜,可是菜上有毒被毒死了;小偷在主人家喝了假酒死掉了;小偷去别人家偷东西,可是被煤气给烧了,被电给电了等等。小偷会觉得自己很冤枉,觉得自己成了受害者。

可是被偷的人家更冤枉,不管是假酒还是狗,都在自己家放的好好的。又没人请小偷来,所以小偷受了损失也是活该。

法院在这些案件中就绝对不应该和稀泥,法官应担负起指导社会树立正确价值观的责任。回到题目中,这个案子里小偷被狗咬的前提是小偷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否则根本不会有损害结果发生。所以小偷应该自己承担责任。


律师独角兽


我说这么一件事,也是朋友那听说的,不知道真实,大家听听就好,

说的是我朋友父亲的一个世交老友,一个一辈子从事教育的老教师,他家里遭了贼,也是被一只看家的土狗咬伤了,事后小偷家属上门要求索赔2万,老教师不慌不忙一边安抚小偷,一边偷偷报了警,然后警察来了之后老教师告诉警察,他家丢了28万人民币,准备拿出来给在城里读书的孙子结婚的彩礼钱,而且还拿出来前天的取款单据,最关键是放钱的抽屉除了老教师的指纹之外密密麻麻的都是小偷的指纹,包括一张已经撕开的银行捆钱的纸上都有小偷的指纹,事后怎么样不清楚,当时急着出门就没听下去了,


妖妖老爹


必须赔偿,无需争议,偷窃者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那么咬了它的狗的主人必须负责医疗、赔偿。这就是两件事,唯一将它们关联在一起的,是偷窃者去他家偷东西时被咬而不是主人疏于管理自己的狗狗才发生咬人,但是,狗咬人事实成立。所以该陪还的赔


我就看啥也不说


某日,月黑风高,一个小偷观察某户很长时间都没有人,于是私入民宅,想要大发横财。没曾想院内有忠犬一只,发现有不怀好意者入侵,顿时奋起扑咬。小偷被咬得哭爹叫娘,落荒而逃。此后,小偷住院治疗伤情,花费了好几万元,越想越憋屈,越想越郁闷。转念一想,自己又没有偷到手东西,但是被狗咬却是事实,应该可以找狗的主人索赔。于是乎,抛出一个问题,想要一探究竟。(以上内容纯属调侃,如有雷同十分荣幸)

“小偷潜入别人家里偷东西结果被狗咬了,住院花费好了几万,现在想让狗主人赔偿,法院会怎么判?”

小偷偷东西还能理直气壮了?真以为是工伤吗?还想要赔偿,你应该感谢狗狗的不杀之恩。对于这样的小偷应该列入黑名单,记录在册。等到他下一次再犯事,从严从重处罚。

不得不说,小偷和小偷家属要是懂了法真的有点儿让人害怕。之前不是有小偷因为爬楼偷盗摔死向全楼住户索赔吗?还有小偷被群众追赶跳河淹死家属要求索赔的,也有小偷被见义勇为的小伙打伤后起诉索赔的。这些小偷和他们的家属已经不是简单的坏了,而是透在骨子里的恶。他们视公序良俗如无物,视规则道德如敝履,把撒泼打滚耍无赖演绎到了极致。

首先,小偷私闯民宅入户盗窃属于违法行为,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由于他是在未告知狗主人的情况下闯进来的,狗主人也不存在对犬只的管理问题,更不应该苛责狗主人尽到提醒义务。

其次,不同于狗主人遛狗不拴狗,纵犬伤人的情况。养狗看家是常识也是符合公序良俗的共识,法律上认为犬只是主人的财产,那么我们可以类比,这就好比小偷入室偷刀结果被刀割伤,或者被沉重的保险箱压断了腿。凭什么要主人赔偿呢?

估计有人会说,这种能把人咬伤的大型犬一般都是烈性犬,那么狗主人一定没有狗证,岂不是很弱势了? 一码归一码,要是单独吹毛求疵抠字眼,那么我们一般人家里的东西都很危险。例如菜刀。可是我们只用菜刀来切菜又没有拿起菜刀上火车,那么拥有菜刀显然没问题 。

再退一步讲,两害相权取其轻,小偷入室盗窃和关着门饲养犬只哪个危害更大?结果一目了然。 总的来说,对于那些因为选择犯罪而造成自身损伤的人,不值得同情也不应该同情,小偷既然选择了违法犯罪偷东西,那么他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夜雨如书


这个事情具体如何来判决,不能一概而论,还得区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这个小偷最后得了狂犬病不治而亡,那么这家人可能会出点赔偿费,最不地也得出点丧葬费吧,出于人道主义关怀也得赔点吧。

其次,如果这个案子让南京法官来判,可能也会主张赔偿住院费,中国十四亿居民,小偷为啥偏偏跑你们家去偷呢?那么多小偷偷东西都没被狗咬过,为什么偏偏到你们家就被咬了呢?你们不赔谁赔?必须得赔。

对于类似事件,我向来是抱着一种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心态来看的,你偷人家东西被偷了,活该倒霉是对你最好的诠释。这要是放在有些国家,还不等你进屋翻柜子,早就吃上枪子了。你应该庆幸是中国法律救了你。被人家狗咬了居然还想要点赔偿,做小偷也得讲点职业道德吧?人家好意思给,难道你好意思伸手接吗?

对于这种情况,我认为坚决不能赔偿,这个毛病不能惯,这个坏头不能开,如果开了这个头,那些骑车抢劫的,后来被车撞伤了是不是也要赔啊?我们的法律必须彰显我们的尊严,必须对这种歪风邪气严厉打击,不但让他破财破相,还要让他进大牢坐监狱,付出惨痛的代价。


元芳有看法


我认为如果是公寓楼房,小偷破门入户行窃被狗咬,养狗人一点责任也不承担。如果狗主人住的有院落的别墅房,养的又是大型恶犬,又没对外有提示,将人咬成重伤,甚至于“小偷”根本还没偷东西,这种情况狗主人就要承担都分,甚至全部责任。

对此不从法理上解释,仅就举一例就可理解养狗人要承担责任:哪怕你纯为防盗,也不能安电网,下线枪。养大型恶犬看护庭院,又没有明确提示,已超出了防卫尺度,无异于安电网,下线枪。


带花的仙人球


偷别人东西自己还有理了,自己不够“专业”还妄想别人给你出医疗费,这个小偷还真的是想多了。

有一部分网友说这是两码事,还说应该出医疗费用,还说应该赏罚分明,我是完全不赞同这种观点!这件事是小偷自己跑到别人家里偷东西,又不是主人为了给小偷下套邀请小偷偷东西,既然是小偷自己来偷东西的,那么他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人家主人把狗放在自家院子里面,栓不栓是人家的自由,只要没有把狗放出去,狗也不咬人。


小偷自己没理,竟然还想要医疗费用,如果他自己不来偷东西,人家狗会追着他咬吗?我觉得这就是自己作死的结果。我们可以把这个问题反过来考虑,如果小偷偷东西偷成功了,那么主人肯定会损失一部分财产;小偷偷东西被狗咬了,如果主人再进行赔偿的话,那还有天理吗?怎样都是主人损失利,那还不如都去做小偷得了,反正摔了,磕了,碰了都有人赔偿多好的!

所以对于这种情况,不仅不要赔,反而是要把小偷的老底给挖出来,看看他以前都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是大猫的一些看法,欢迎大家再文章下面留言评论!


大猫聊三农


坚决不赔!有本事就去告,看法院会不会判被偷者去坐牢,就不信法律会这样黑白不分!但可能不排除小偷家属的骚扰,建议提前做好防范,甚至警告小偷方已进行警方备案,认为有理就去走法律程序。

在20年前,谁家要是出了个违法乱纪的人,哪怕只是被警察带走做下调查,其家属都会感觉在亲友或邻居面前抬不起头,感觉家人都和违法者一样犯了错误,根本就没有去追究原本是受害者的责任的事发生过,即使小偷被当场打死也会很正常的认为他就是该死,谁让他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呐!更不会去追究别人的责任。

而现代人的羞耻心不知道为什么越来越看不见了,反倒拿违法者的意外死伤当做索赔的理由,眼里看到的只是利益,早就没有了礼义廉职的传统思想,不去想家人为什么会被狗咬?为什么要去偷东西?家人又是如何面对偷盗这种行为的?身为家人为什么不去教育或制止他走上这条道?除小偷外难道做为家人不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吗?何来脸面去向被盗者索赔!


我们从事实角度分析:1.小偷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既然去偷东西,就应该有遇到各种风险的心理准备,无论被狗咬、被打、被抓、摔伤或摔死都是他自己选择的结果。2.小偷不够“专业”,作案前就没有踩好点,有狗你还去偷,狗不咬你小偷养狗干嘛,就是宠物狗也会朝你叫个没完吧,就怪自己太无知。3.狗主人并没有把狗放到公共场合,在自己家里放养,不会对任何正常人造成伤害,所以狗主人没有任何违法和违规行为,为什么要给你赔偿。

总之,小偷被咬属于自己罪有应得,狗咬小偷属于尽职尽责,屋主没有任何违法违规,小偷家属却是利欲熏心,说到底就是:坚决不赔!你赔的少了他们照样会恨你,你陪的多了他们就认为你没理,你就该当冤大头,所以坚决不能助长这种恶人无理取闹的歪风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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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假定目前对于小偷准备行窃的事实已经查明,否则连这个前提条件都不明确的话,那么小偷真的到法院起诉应该还不至于傻乎乎的承认自己有盗窃的事实。

一旦小偷行窃事实固定下来之后,这个问题就比较容易回答了:

首先养狗的作用不仅仅作为宠物,本来在我们的心目中养狗一定程度上还有看家护院的功能,所以通过这个案件,可以说狗咬了小偷不仅没有任何过错,相反也足以证实该案件中的狗确实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作为饲养人应当嘉奖自己的宠物。

对于小偷索赔的事件,按照逻辑上来说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饲养人饲养的是烈性犬:

即便此种情况下,虽然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烈性犬只或者具有攻击性的犬只,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这里的“他人”并不包含带有违法动机准备行窃的小偷,所以即便饲养人违法饲养烈性犬,也会因为小偷的不法性导致其被咬伤而被阻断饲养人的赔偿责任。小偷依然需要自行承担所有的责任,而且还应当为自己不法行窃的事实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追究其相关的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而对于饲养人饲养烈性犬应当交由饲养犬只管理部门另外处理。

第二种情况:饲养人合规饲养家犬。

这种情况不用多说,饲养人既然饲养的犬只符合法律规定,并非烈性犬或者具备攻击性的犬只情况下,小偷自身的不法性在先导致其被咬伤的结果,自然由其本人承担。


麋鹿说法


别人家,未经允许,进入,目的是偷盗,狗为防止主人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进行防卫,被狗咬伤,属于狗的职责,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在室外被狗咬伤,那狗主人才负责,按你的理论,日本侵略中国,日本人到中国了,来杀人抢东西,我国士兵的职责是保家卫国,他们杀日本侵略者,需要赔尚吗?可笑之至。人家没请你到家,你进入偷东西,人家也可以告你想杀人或者杀狗,人家家里有人有狗,你还强行进入,就是侵犯了人家的生命安全,狗咬不能赔,被房主打伤也不能赔,谁叫你去威胁别人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这样才能达到警示坏人,不要做坏事,做坏事要吃亏的,如果你判房主赔偿的话,等于变相支持小偷,小偷会认为,入室盗窃,无什么风险,伤了有人赔,成功就是赚到,没偷盗到财务,小偷也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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