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港一不小心做了这些事,你的钱袋子就会憋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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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告知书

广大农民朋友们,你们好:

为防止大气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今年临港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广大群众应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危害性,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焚烧、乱抛乱放秸秆,收割一块、粉碎一块、清运一块、播种一块。需打捆离田的应有序、集中隐蔽堆放,严禁在田间、地头、沟头、村头随意乱堆乱放秸秆。

秸秆禁烧、人人有责。落实属地管理、以地定责,以地找人,以地处罚,保证自家地块“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如果焚烧,一律定为纵火行为,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标准处罚责任人500-2000元并予以拘留;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农民朋友们!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焚烧秸秆污染空气,危害人体健康;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安全;破坏土壤结构,减少土壤微生物,造成农田地力下降。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家园,开展综合利用而共同努力!

临港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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