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首開「司法行政人員到監獄掛職」先河

鹽城首開“司法行政人員到監獄掛職”先河

為貫徹落實省司法廳《關於加強司法行政刑罰執行一體化建設的意見》、《2018年安置幫教工作要點》、《關於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機構配合監獄單位開展治本安全觀示範試點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實提高基層司法行政一線工作人員執法水平,借鑑監獄執法管理模式,提升社區矯正執法水平,促進監所與司法局刑罰執行一體化工作。2018年8月15日下午,鹽城市司法局和濱海縣司法局領導前往鹽城監獄,將首批掛職鹽城監獄安置幫教站的李曉東和仇晶晶(女)送到鹽城監獄掛職,拉開了“司法行政幹部到監獄掛職”的活動序幕。

首批司法基層一線人員在監獄掛職三個月,市司法局和鹽城監獄領導對掛職人員寄予高度的期望,並提出相關要求:一是在監獄或上級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做好服刑人員出監評估、“必接必送”對象認定、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調查評估協調、幫教幫扶指導等工作;二是學習借鑑監獄“五大改造”等經驗,提升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後續照管工作技能;三是參與協調司法局組織的進監所警示教育活動和地方社會組織組織到監所開展的幫教活動;四是積極開展工作調研,每月撰寫一篇工作信息,掛職期間完成一個調研課題,或形成一個優秀工作案例;五是開展每日工作紀實,每月向派出司法局書面報告履職情況,涉及重大工作或生活事項及時向監所和縣(市、區)司法局請示彙報;六是加強工作銜接,協調解決互幫共建工作難點問題,為監所單位和片區司法局協調聯動創造條件。兩名司法局掛職幹部表示一定遵守掛職司法行政人員八項規定,嚴格執行監獄管理相關規定,認真履行請銷假手續,遵守監所的保密制度,積極做好監獄和司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據悉,司法局一線人員到監獄掛職在全省尚屬於首家,鹽城市司法局將根據掛職情況在今後選派更多的司法局執法人員赴監獄掛職。(費祥文、張立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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