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好,还是一签几年好?

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好,还是一签几年好?

你知道吗

我们进入公司的时候都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这个有什么技巧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您知道劳动合同怎么签?加班工资怎么算?离职时该怎么做?对于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什么,55.9%的受访者表示“知道一点”;22.3%的受访者表示“不太清楚”;另有21.8%的受访者则无奈表示,“都是单位起草的,即便看出里面有不合理甚至‘霸王’条款,又能怎样?工作不好找,为了工作还得签。”

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大家在工作前还是有相应的了解,根据自己对于工作的进行判断。建议在不能肯定公司各方面都比较符合职业要求的情况下,尽量一年一签。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工工资的80%。

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接下来再看一下劳动合同的不同情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续订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除补偿金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保护我们自己的劳动能够得到法律保护,大家要适当的清楚这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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