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法院公安聯動執法 讓「老賴」無處藏身

安居法院公安联动执法 让“老赖”无处藏身

安居法院公安联动执法 让“老赖”无处藏身

安居法院公安聯動執法

安居法院公安联动执法 让“老赖”无处藏身

有一種情誼,

叫雪中送炭;

有一種職責,叫責無旁貸!

安居法院公安联动执法 让“老赖”无处藏身

“非常感謝法院將我兒子帶回來,歸還了我朋友女兒的借款,使兩家人冰釋前嫌,重歸於好。”2018年9月26日下午,被執行人鄒某的母親目睹了兒子鄒某和朋友女兒王某在安居區人民法院調解室簽字,履行完相關的手續。一直關注兒子債務問題的老人心中的包袱終於卸下了。

世交情深 弟弟有難姐姐借錢救急

01

王某和鄒某兩家是世交,王某的母親和鄒某的母親從小就是感情非常要好的姐妹,兩姐妹結婚生子後,兩個家庭互相往來,親如一家。王某和鄒某也自小一起長大,生活和工作都相互信任和支持,情同姐弟。

2015年12月13日,鄒某找到王某,說生意上差點錢,希望借錢應急。兄弟有難處,姐姐理當幫忙,王某看重姐弟情誼,毫不猶豫的取出3.3萬元現金借給了鄒某。後來,王某因家庭開支需要,向鄒某索要借款,鄒某卻以種種藉口推脫。後來,王某得知,鄒某在外欠債很多,不久便無蹤影。

2017年4月5日,王某無奈起訴至安居區人民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鄒某給付王某借款人民幣3.3萬元,訴訟費926元,執行費409元。

安居法院公安联动执法 让“老赖”无处藏身

老賴杳無音訊 法院公安聯動執行

02

安居法院執行局在執行王某和鄒某民間借貸一案中,於2018年1月12日向被執行人鄒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履行法定義務,但鄒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法院通過查詢鄒某的銀行存款、工商登記、證卷等信息發現,鄒某並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其房產信息登記有鄒某及其妻子共同共有的兩套房屋,但設定有抵押權,暫時無法處置。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法院對鄒某進行了限制高消費並將其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因申請人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的線索,安居法院於2018年4月2日向公安機關發出了臨控申請。

安居法院公安联动执法 让“老赖”无处藏身安居法院公安联动执法 让“老赖”无处藏身

逃無可逃 法院公安聯動兌現執行案款

2018年9月25日下午5點10分,承辦法官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被執行人鄒某現在漢源西景麗賓館有開房記錄。為不打草驚蛇,安居法院分管副院長王利和執行局局長陽本軍庚即聯繫安居區公安局請求漢源警方支源。

一個小時後,漢源警方將鄒某帶回公安機關。為將被執行人儘快帶回遂寧,安居公安機關派幹警協助法院到漢源縣押解被執行人回遂。下午6點10分,法院和公安聯合執行的警車從安居出發前往漢源,奔襲700多公里後於晚上十點半到達漢源公安局特巡警大隊將被執行人鄒某移轉控制。為儘快追回執行案款,法官們當天晚上連夜驅車返回遂寧,並在途中不斷地做鄒某的思想工作。

通過法官釋法明理,鄒某深知愧對王某的支持和關心,主動向親戚朋友打電話請求幫助。截止26日下午2點,執行案款全額履行完畢。履行完相關手續後,王某和鄒某冰釋前嫌。鄒某的母親抹著淚說:“兒子欠王某的債一直是我心中的結,今天債還完了,我也有臉面去見我的老朋友了。”

安居法院公安联动执法 让“老赖”无处藏身
安居法院公安联动执法 让“老赖”无处藏身安居法院公安联动执法 让“老赖”无处藏身

文圖:周正東

審核:任應江 聶大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