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師自稱遭「碰瓷」式執法 廣州市公安局:正在核實

新京報快訊(記者周世玲)女律師網絡發文,自稱在派出所內遭到警方“碰瓷”式執法,並被要求脫衣接受檢查。今日(9日),新京報記者從廣州市公安局獲悉,警方目前已注意到上述網帖,正在與相關部門溝通,經核實後將再答覆。

孫世華在網帖中稱,因代理案件原因,自己的委託人李小貞於9月20日下午3時,來到華林街派出所,與警方面談對李小貞丈夫的取保候審事宜。

按照孫世華的說法,自己在派出所等到5時多的時候,一名警察將自己的工作證甩向她,孫世華隨後舉手遮擋,遭到警察指控其 “襲警”,進而被施暴。隨後,孫世華更被要求脫衣服接受檢查,裸身過程持續20分鐘左右,並按照要求進行拍照、打指模和驗尿,還接受了約6小時的訊問,直至當晚11時50分才被釋放。

孫世華稱,事發次日凌晨,其和同事家人在華林街派出所要求調查,後廣州市公安局及荔灣分局相繼派出督察前來詢問,並製作筆錄,但迄今未收到回覆。

10月9日,新京報記者聯繫上孫世華及其丈夫,兩人證實上述網帖確由孫世華髮出。與此同時,事發時正在現場的李小貞也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其當日同樣被要求脫衣接受檢查。

新京報記者據此致電華林街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員拒絕回應此事。廣州市公安局方面則表示,目前已瞭解上述情況,正在與相關部門溝通,經核實後將再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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