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將9類建築施工問題納入幹部不擔當作爲整治範圍

為進一步落實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和工地揚塵治理責任,貴州省住建廳近日製定了《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和工地揚塵治理不擔當不作為突出問題情形(暫行)》

明確將9類建築施工問題納入幹部不擔當不作為突出問題整治範圍


貴州將9類建築施工問題納入幹部不擔當作為整治範圍

安全生產

1、 主要包括遲報、謊報、瞞報事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和後果的;

2、事故應急救援處置不及時,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和後果的;

3、 對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未依法暫扣、吊銷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或未按照事故調查報告和結案批覆要求進行處罰,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和後果的。


貴州將9類建築施工問題納入幹部不擔當作為整治範圍

安全隱患

4、對檢查、巡查、督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未採取責令停工整改、處罰等措施,導致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

5、對企業、群眾上報或舉報的安全隱患未及時查處,導致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

6、 對上級部門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或下發的執法建議書,未及時督促整改或依法查處,導致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也將納入整治範圍。


貴州將9類建築施工問題納入幹部不擔當作為整治範圍

工地揚塵治理

7、 對群眾反映強烈或上級部門反饋、督辦的工地揚塵汙染嚴重問題,不依法查處或久拖不決、處理不力的;

8、工地揚塵治理監管不力,造成環境汙染或不良社會影響的;

9、不按規定查處整治轄區內工地揚塵嚴重汙染問題的將被納入整治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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