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閨女以後出嫁,你會把彩禮都讓她帶回男方家裡嗎?

趣事集錦匯


彩禮是做什麼的?我認為有兩個用途,家庭條件一般的,女方父母可以留下一部分養老,條件允許的,可以全部作為女兒的陪嫁,其實,最好的就是作為陪嫁,嫁女兒,就等於一分錢沒出,這是兩全其美的事情,其實,明事理的女方父母都會這麼選。

這就是嫁女,而不是賣女,彩禮錢如果父母都留下,而不考慮怎麼給女兒陪嫁,不考慮讓女兒風光一點有面子,這樣的父親母親是不合格的,而有更過分的父母是,用賣女兒的錢,給兒子買房買地娶媳婦,這就更說不過去了。

如果,女方父母真要是為了兒子而賣女兒,其實,女兒也應該覺醒,就不要把自己當商品了,應該勇敢的站在丈夫一邊,和丈夫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道理很簡單,彩禮如果不能變為陪嫁,損失是誰?也是女方自己呀,未來兩口子過日子,彩禮也等於女方出錢呀。

現在最明智的做大就是,彩禮全都做陪嫁,如果有條件,就再幫女兒出點陪嫁,如果沒有條件,彩禮錢也足夠了,女方父母不用擔心未來養老問題,因為,現在小兩口結婚,回女方家的概率要比回男方家的概率大的多,所以女方父母不用擔心養老問題,但是,一旦因為彩禮問題,而讓小兩口心存芥蒂,最後是得不償失的,風物長宜放眼量。


韓東言


我女兒出嫁,我會要彩禮。而且彩禮會稍高一點。我也要房子 寫不寫名字無所謂。必須得有地方住。但彩禮我會雙倍陪嫁。作為女兒的個人財產誰都不準動。另外我還會給女兒陪嫁房子。作為女兒的個人財產。只要男人這輩子不出軌,這些同樣都是你的。

我女兒有天出嫁了,我會給她一套房子,彩禮只是一種禮節,給多少不重要,走走過場而已。

我不會讓她帶回婆家,我會根據自己的情況再添些,用她的身份證啥的給她理財或者存起來。畢竟不知道婆家是人是狗。

我女兒岀嫁我不會要彩禮,婆家岀多少我陪多少(如彩禮6萬我另陪6萬)這樣小兩口手裡就有十二萬,彩禮的前提是不能借,更不能貨,岀十萬我另陪十萬,但這錢結婚後婆家,孃家都不許要,必須在小兩口名下。

彩禮肯定要的。我的女兒可是珍寶。不是白菜可以白送。彩禮我也會存在女兒下。或者給她還房貸,就算是辦成卡也得七八年後才能用……我不覺得不要彩禮是好人,那是對女方不尊重的表現。現實的婚姻一點都不牢靠!想想如果不要彩禮,男人離婚出軌會不會更多,因為他沒有負出是不是有更多的錢去夜場去養別的女人(從心裡來說對他就是白撿的媳婦)。特別是老婆懷孕以後,可能等不到孩子出生就離婚了。所有的不勞而獲都不會被珍惜!……


傅一聲


現在考慮這個事確實有點早,但是這個問題早晚要面對。



彩禮這個事,我既不贊成也不反對。入鄉隨俗,沒必要攀比,更不能為此造成其他不利影響。嫁妝當然也要按照當地風俗辦理,只要不鋪張浪費就好。

說到底,彩禮也好嫁妝也好,目的都是增加婚姻的儀式感,體現的是父母輩對兒女成家的美好祝福。

如果男方家講究這一套,那就隨他們的意思。但是彩禮錢,我的意見是要當著女婿的面交給小兩口,由他們自己處置。

我希望金錢啊彩禮啊都不是問題,希望這方面不要成為影響婚姻質量的因素。婚姻的質量主要還是取決於人,取決於家庭、家風和家教。

如果一個人、一個家庭斤斤計較錢的問題,計較是婆家還是孃家,我覺的這不是非常理想的婚姻。

理想的婚姻,應該通過小夫妻感情的紐帶,連接起一個更大規模的情感共同體、利益共同體,大家起碼應該在價值觀方面基本一致。


巴九言


若真的是為了女的幸福,這個錢給女兒吧。親人何苦為難親人。

之前看到過一個案例,一個女兒結婚出嫁了,男方給了8萬8的彩禮錢,女方這邊將彩禮全部收下了,也沒有給這對新人。這對新人結婚、買房基本上把錢都花光了。結果新婚之後,連買傢俱的錢都沒有。兩個人過得很艱難。

這個女方的母親將孩子所有的錢拿給自己的兒子,兒子出去賭博結果全輸了。

我想一般的父母都是會體諒自己的孩子的。但是家裡邊有多個孩子就不一樣了。經常女兒出嫁就被看做是賣錢。這些錢一般就是不會陪給新人的。這樣其實對於新人的家庭來說只有雪上加霜的意思。


作為一個父母來說,孩子的幸福才是自己最大幸福。很多新人其實本身就沒多少錢。但是女方還是不依不饒的要求10萬彩禮,或者更多。新人只好把自己買房的繼續,或者買傢俱的積蓄拿出來。最後結完婚收了份子錢或許還沒有彩禮的一半值錢。


我媳婦嫁給我,彩禮錢給了他父母,他父母又給了我們。因為我們也不富裕。我想大部分的家長都是如此的。


老王偵查記


看到這個題目,我可能代表不了大多數家庭,因為我只有一個女兒,沒有兒子。我家閨女以後出嫁,我會把彩禮都讓她帶回男方家裡。但是我會把錢存在卡里,交給女兒,我還會另外給她一些陪嫁,還有錢,為什麼我會這麼做呢,原因有以下五條:

一,我就一個女兒,我對她是特別寵愛的,所以在彩禮上我不會不要,也不會少要!不要和少要都顯得我閨女很輕,不能讓男方家看不起!

二,就她一個女兒,將來我們老兩口的錢,如果他們兩口懂得感恩,孝順,可以說我們的錢就是他們的錢,所以彩禮對我家來說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只要他們兩個人過得好就可以了!三,我把彩禮錢放到女兒那裡,也相當是給女兒一個保障,如果她的婚姻出了什麼事情,還可以有個退路,至於女婿怎麼把錢哄到手,那就看他個人的造化了,我不予評論!

四,我不想落個“賣女兒”的名聲,讓別人覺得我唯利是圖,鑽到錢眼裡去了!

五,讓她把彩禮帶回男方家裡,我的目的還有一個就是讓她在婆家腰桿子硬起來!暗示給婆家,咱不差錢;另外你的錢還在我手裡,如果想要就要對我好一點!以上觀點,僅代表個人觀點,不能以點代面,如有不對的地方,歡迎大家指正!


一路上有我


我未來是做丈母孃的,有一個獨生女兒。

我不會要彩禮。我養得起我的女兒,我也不會因為女兒結個婚,幾萬元就把我的必生心血給買斷了。

我結婚的時候,沒要彩禮。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軟。拿了彩禮,就一定要付出代價。所以,我不要彩禮的最大受益,就是我不受婆家任何制約,可以堂堂正正直著腰在婆婆家說話,理直氣狀的拒絕婆婆對我小家的干涉。

所以,我女兒將來結婚,我不會收彩禮。男方父母愛給他兒子多少錢,就給多少錢,我不需要這筆錢從我們手裡倒一下。我這邊一定會為女兒的婚房出上一半的資,房本上必須寫上我女兒的名子。孃家該給女兒,都會給她。我就希望,我女兒在婚姻中能受到平等與尊重,可以在婚姻中不受半點委曲。


唯家至珍


我應該是最有發言權的。說說我爸媽的做法吧。我是今年新婚,彩禮要了6萬。我媽一分不少的給我拿回來了。我也有弟弟,我爸媽也從沒想過拿我的彩禮給弟弟。因為我家裡條件不好,我媽沒給我多少陪嫁。早就訂好了,婚禮之後禮金給我一萬,然後家裡養的牛給我一個,這個牛我爸媽幫我養,剩下牛犢賣的錢都給我。

我們地處東北農村,我這個年齡段家裡一般都是兩個孩子,而且是一男一女居多,通常都是姐姐帶一個弟弟。但是從我記事起,從來沒有誰家貪了姑娘的彩禮給兒子的。我爸媽是姑娘和兒子一樣疼的。相反我結婚後爸媽一直給我拿這個拿那個。在我們那,這要是拿了姑娘的彩禮是被人嘲笑的。

我弟也從來沒有說惦記著我的錢。我爸媽雖然賺的不多,但是給了我們他們承受範圍內最好的。我倆是村裡唯一兩個孩子都上大學的。孃家要彩禮,有的時候真的不是為自己要的,他們希望自己出嫁的女兒手裡能有一點錢,來保障她度過嫁進婆家那段過渡期。希望自己女兒不會因為錢而受欺負。當然,現在已經不是以前了,女孩子自己都能賺錢,不會因為手裡沒錢被婆家看不起。但是孃家父母疼愛女兒的心,真的都在這些彩禮裡。

表面上是要了這筆錢,實際這筆錢到後來還是回到夫妻雙方小家裡,用於生活基金。男方其實並未損失這筆錢。但是往往孃家的陪嫁,就是真的給女兒了,從來沒誰聽說陪嫁給返回去的。我們家無論是我爸媽還是我弟,都是希望我過的好,如果有能力,我想他們會給我更多。所以對於女方父母扣下彩禮錢給兒子以後結婚使用的事情我是真的無法理解。


燕字回時3


男方給女方的錢叫做彩禮

而女方給男方的錢叫做嫁妝

金額 假如 彩禮=嫁妝,那麼這些錢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而之所以因為彩禮出現爭論,主要是指

彩禮嫁妝這兩種情況

本質上來說 女兒出嫁或者兒子娶妻,兩者成立新家(gong)庭(si),資產已於原家庭分割開來了。

傳統思想中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但與如今而言,夫妻雙方都是潑出去的水。

那麼為何要彩禮和嫁妝

因為成立新家(gong)庭(si),且新家庭具備了創造收入的能力,善良的投資方即父母打算撤資,卻又對他們新家庭收入能力的擔憂,而給與彩禮和嫁妝,這本意是一筆不求回報的投資,但是如今卻因為各種原因鬧的沸沸揚揚的。

那麼雙方的投資商們,市場上週圍的看客們,當你們為這件事情爭得熱血沸騰,面紅耳赤的時候,有沒有問過兩位成立新家(gong)庭(si)的夫妻,他們二位的意思。


另類新視野


先說說我,我家是縣城的,有房有三間門面。爸媽只生了我和妹妹2個。我嫁出來了,妹妹留在家裡。我家條件還不錯,我想的就是繼然我嫁出去了,家裡的房啊車啊,我都不要,都是妹妹的。老公家是農村的,三兄弟,老公是老大。當初結婚,媽媽看他家條件不好,然後我又從荊門嫁到武漢新洲,離家遠,媽媽就沒要彩禮,還倒陪嫁了我5萬,被子行禮之內的。酒席也沒要老公家給錢,總之是什麼也沒要,還給老公買結婚的衣服鞋子之類的。老公家了,也挺不錯,也啥都不給我買,三金啊,衣服鞋子啊,都沒有,襪子都沒買一雙。沒買就沒買,媽媽說,嫁的遠,照顧不了我,只要公婆對我好點就行。結果了,生了老大,是女兒,老公很高興,他說女兒好,乖巧,生兒子調皮。老公喜歡,公婆不能說啥,是說要我生老二。女兒帶到2歲,我出去上班,婆婆帶小孩,婆婆也不錯,至少給我把女兒帶的挺好的。我很感謝她,給她買衣服,買手機,買黃金手鐲。女兒三歲時,意外懷上了一個,我想生下來,老公不願意,他不想生二胎。我堅持一定要生,不管男孩女孩,都生。懷孕5個月,婆婆找的熟人,騙我去產檢,看是男孩還是女孩。結果查是男孩,婆婆高興的不得了。後來到預產期了,我想去破腹產,給我檢查的醫生是我堂弟妹的表嫂,她跟我說是女孩子。生下來,是一個長的好像我的女孩,我跟老公跟高興,因為現在這社會,生兒子就是生了個爹。婆婆就不得了啦,又是要我回孃家做月子,又是要把女兒送人或者把女兒給我爸媽帶,做完月子回來,說女兒si了,直到生了老三是男孩才可以把女兒帶回來。我哭啊,跟老公離婚,爸媽也很生氣,也要我離婚,說嫁了個什麼家庭。我從那以後,我想開了,我女兒長大,我要彩禮,要了,我不會陪嫁給女兒,我會用我的身份證辦一張卡,把錢存起來,給女兒留後路。因為現在媽寶男比較多。


就這樣160440845


我沒有閨女,但我自己結婚是個很好的例子,我老公家弟兄倆個,家庭條件不是很好,而且他們倆相差不大,所以結婚的時候我要的不多,現金七萬塊錢,買的三金也不是分量很足的,那時候我的父母心裡也是有點不同意的,誰都想讓自己的女兒嫁入一個生活條件好點的家庭,無奈何我跟老公自由戀愛,還是同意了。那時候我的彩禮我媽都讓我帶回去了,而且還給了我壓箱子兩萬塊,總共九萬全都存在卡里了。就我們這邊的風俗習慣而言,幾乎所有的彩禮女方家父母都是要給女孩的,因為畢竟是給女兒做備用嘛,萬一哪天用到錢了省的開口向別人借嘛,再者,若是全由父母掌管,人家也會說是賣女兒的。所以說如果我有女兒我一定不會扣留她的彩禮錢。


說實話,兩個人既然打算在一起肯定是有感情基礎的,我也奉勸那些做父母的,只要男方對女孩好,也不用非要用彩禮來壓人一頭,畢竟再厚重的彩禮也抵不過一顆真誠的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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