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生活的男子卻在麗水有了刑事案底,只因他跟一個人長得像

近日,上海某派出所民警接到一起奇怪的報案,報案人苟小宇(化名)說自己有刑事案件在身,並且在浙江青田縣法院的黑名單中。但同時,他一口咬定,自己長期生活在上海,從未去過案發地,更沒有做過犯法的事情。這突如其來的罪名,讓苟小宇有點措手不及。

而上海派出所民警調查發現,苟小宇的確如他自己所說,長期生活在上海,且在案發當地沒有任何軌跡記錄。民警迅速與案發地派出所取得聯繫,發現苟小宇的刑事犯罪記錄也確實存在。

面對如此蹊蹺的情況,民警進一步調取了相關案件材料,並通過技術手段進行指紋比對,發現此“苟小宇”非彼“苟小宇”。為查清事實,辦案民警再度找到苟小宇核實時,苟小宇發現,自己涉及的刑事案件中的罪犯,是他的堂哥苟偉(化名)。

之後,辦案民警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將苟偉抓獲歸案。經核查,2016年1月7日,苟偉因在青田偷了東西,被民警抓獲。苟偉被抓後,提供的身份信息,全部都是自己堂弟苟小宇的。

在上海生活的男子卻在麗水有了刑事案底,只因他跟一個人長得像

網絡圖

苟偉交代,他想出的這一招,是因為過年在老家的時候,他發現堂弟苟小宇的外貌跟自己長得越來越像。再加上,他以前犯過罪,就想著萬一哪一天自己犯事了又被抓,用苟小宇的身份面臨的處罰會輕一點。所以,他當時就乘苟小宇不備,盜取了苟小宇的身份證。

此次偷東西被抓後,他就拿著堂弟的身份證,假冒起堂弟來,也導致在後來的偵查、起訴、審判階段均未能被發現身份信息出了錯。

日前,青田法院啟動再審程序糾正該案,認為原審被告人苟偉被抓獲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以致偵查、起訴、審判階段未能發現,再審予以糾正。

現法院審理認為,苟偉的行為已構成犯罪。且他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在刑罰執行完畢後5年內故意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近日,法院判決,苟偉冒用他人身份而未認定累犯量刑情節,導致量刑不當,應予以糾正,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及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1181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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