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是違法的,請一定報警

遭遇拆遷方非法強拆的被拆遷人大多認為報警沒什麼用,因為拆遷方可能跟公安局“打好招呼”,在拆遷方“執法”的時候,不讓公安局來行使保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職責。

也有許多被拆遷人在第一次遇到拆遷方非法強拆時,會尋求公安局幫助,在得不到積極有效的幫助後,被拆遷人就果斷放棄了這種救濟自己權益的方式。

律師認為被拆遷人的這種想法和做法是不正確的,因為只有行使了手中的權利,當公安局不作為或者作為不合法時,被拆遷人才可以通過司法程序追究公安局的違法責任。總而言之,法律賦予我們的救濟權利要好好珍惜與利用。當然這中間也存在平常思維和法律思維的差異,這需要被拆遷方去跨越,一時間轉換不過思維也沒關係,關鍵是得跟具有專業的拆遷律師進行法律諮詢,必要時委託專業拆遷律師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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