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票质押拟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强电子”或“公司”)于 2018 年10月8日接到公司股东宁波保税区亿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旺贸易”)《关于股票质押拟违约处置的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函件内容(股东股票质押违约情况)

2017年5月10日,亿旺贸易将持有的10,000,000股康强电子股份(转增后变为14,000,000股)质押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到期日为2019年5月10日。

2018年9月20日为季度付息日,因中秋放假安排亿旺贸易未能于付息当日支付利息。2018年9月21日,亿旺贸易收到质权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通知》邮件,虽于节后第二个工作日补齐,但根据《光大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该笔交易因未按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利息构成违约,上述质押的14,000,000股康强电子股份存在被质权人依约进行强制处置的风险。

亿旺贸易共持有康强电子股份20,923,709股,其中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4,000,000股,占亿旺贸易持有康强电子股份总数的66.91%,占康强电子总股本的4.85%。一致行动人宁波凯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康强电子股份5,881,292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5,881,292股,占其所持有康强电子股份总数的100%,占康强电子总股本的2.04%;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康强电子股份56,930,160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56,930,160股,占其所持有康强电子股份总数的100%,占康强电子总股本的19.72%;熊基凯先生持有康强电子股份2,868,804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868,804股,占其所持有康强电子股份总数的100%,占康强电子总股本的0.99%。

目前,亿旺贸易正在积极与质权人进行沟通,避免被强制处置。

二、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股东股票质押违约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权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票质押拟违约处置的函》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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