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微课堂|儿子去世,为了它,老两口把孙子告上法庭……

第32期《家事微课堂》

就来说说亲情与金钱的事儿

家事微课堂|儿子去世,为了它,老两口把孙子告上法庭……


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呢?

就让我们来看一看。

家事微课堂|儿子去世,为了它,老两口把孙子告上法庭……

前几期我们一直谈继承的问题,如遗赠扶养协议的问题、遗嘱继承、股权继承等等,那么什么财产是遗产,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呢?好多人还不太清楚,还界定不明。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今天我们通过这个案例来了解一下,哪些财产能作为遗产继承,哪些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家事微课堂|儿子去世,为了它,老两口把孙子告上法庭……

本期案例

田某、孙某某是夫妻,田某钢是二人的儿子,田某义是二人的孙子。田某钢生前已与妻子离婚,孩子田某义由其妻子抚养。

田某钢于2016年4月24日因病去世。田某钢去世时有企业个人年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金额等财产。在去世后,其所在单位还发放丧葬费及抚恤金。

田某、孙某某认为上述财产全部为田某钢的遗产,在田某钢去世后,二人应当与田某义共同继承。

而田某义认为田某钢死后的丧葬费、抚恤金不是遗产,不应继承。而对于企业个人年金、住房公积金等遗产,因田某义是未成年人,尚未独立生活,需要抚养,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多分。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双方观点

爷奶

原告

田某、孙某某的观点:

田某钢的企业年金、丧葬费及抚恤金、社保个人所交的部分、住房公积金、田某钢保险理赔金等均为田某钢的遗产,二人应继承相应份额。

孙子

被告

田某义的观点:

原告所主张的几项不能完全按遗产分割,因为不都是遗产,其中保险金、丧葬费、抚恤金均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且田某义是未成年人,尚未独立生活,需要抚养,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多分。

人物关系是不是有点复杂

春姐姐以孙子的身份来缕缕这个事儿

简单滴说就是

家事微课堂|儿子去世,为了它,老两口把孙子告上法庭……

我爹妈离婚了,我跟我妈生活,后来我爹得病去世了,因为我爹留下的钱,我爷爷奶奶把我告了。


因为遗产问题

祖孙相争

真是亲情的小船说翻就翻

既然都闹上了法庭

法官是支持爷爷奶奶还是支持孙子呢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

田某钢企业个人年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金额为田某钢遗产,应依法分割继承;保险理赔金系田某钢生前投保,受益人为刘某(田某钢的前妻),应归刘某所有;丧葬费、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围,但可参照继承法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

判决

原告田某、孙某某各分得田某钢个人年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金额、丧葬费、死亡抚恤金30%;被告田某义分得上述款项的40%。


本期嘉宾

家事微课堂|儿子去世,为了它,老两口把孙子告上法庭……

索立军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吉林省法学会理事

吉林省宪法研究会理事

长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联系电话(微信):13604360841

律师分析

田某、孙某某系田某钢之父母,田某义系田某钢之子,三人同为田某钢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对田某钢的遗产均享有继承权。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中田某钢企业个人年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金额为田某钢遗产,应依法分割继承。

保险理赔金系田某钢生前投保,并指定了受益人,受益人为刘某,应归刘某所有。如保险时未指定受益人,则保险理赔金作为遗产按法定继承。即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葬费、抚恤金是有关单位在死者去世后给予其亲属的补偿,更多体现为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不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不是遗产。因此丧葬费、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对依靠死者供养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依照法律规定须给予照顾,本案被告田某义是未成年人,尚未独立生活。因此其父死亡后,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考虑,在遗产继承上应给予适当照顾为宜。

律师提示

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有以下特征:

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必须是合法财产。

在遗产分配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法律条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不管是亲情和金钱

首先一个前提是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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