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濟南時的交槍證明

解放濟南時的交槍證明

濟南解放時的交槍證明

值此濟南解放70週年之際,特發此文。

1948年的秋天,濟南解放了。我父親從老家回到濟南,在清理東西時,發現麵缸後面有兩把槍,用紅綢布包裹著。他心裡很緊張,害怕因此招來是非。不知是國民黨兵逃跑時留下的,還是別人害怕惹事藏在這裡的?正在不安之際,軍管會號召上繳戰爭中遺留下來的槍支彈藥,我父親趕緊把這個“燙手山芋"上交到指定部門,並獲得獎勵(一萬元,當時大約能買兩袋面)。

兩張紙條為12釐米寬,15釐米高。上書“收到繳來V殼槍一枝子彈拾柒粒,此據。五廠,陳偕(傑)”印章朱文:山(華?)東財辦工礦部第五厰。另外一張收條上還有“獎勵壹萬元整”字樣。在我記憶中,原有一枚方印,上有華東軍區……字樣,但現在已經看不出來了,或許印油不好——走油了,尚有一些紫紅色的痕跡。

我父親一生謹慎,很小心地把它放在一個小本子裡。文革期間,有熟人曾舉報他藏有槍支。當年若此情屬實,後果不堪設想。他急找出此據,方得平安。此後,孩子們才知道有這件事。

小小一張巴掌大的紙條,不僅見證一段真實的歷史,還有一段曲折的故事。

濟南解放時,全國尚未解放,這張繳槍證明能保存下來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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