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周國利提起公訴

湖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周國利提起公訴

2018年9月17日,湖南省邵陽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周國利(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湘潭市人民檢察院向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國利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周國利,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湘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周國利利用擔任邵陽市委常委、邵東縣委書記、邵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邵陽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的職務便利,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工程項目承攬、項目建設、幹部職務提拔和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徇私舞弊,故意超越職權違法決定返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契稅,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家庭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差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