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徐調解室」化解糾紛有一套

“老徐調解室”化解糾紛有一套

徐建新(右一)主持調解。

在雲巖區頭橋社區、金龍社區、金頂居委會都有調解室,他經常在三處奔波,哪裡有糾紛就出現在哪裡,這就是在貴陽頭橋幾乎家喻戶曉的“老徐調解室”。

在11年的從業時間裡,他成功調解糾紛3380起,涉及調解金額24944021元,也就是接近2500萬元。

“有糾紛找老徐”成為轄區市民的共識。只要進了“老徐調解室”的門,沒有平息不了的糾紛。

未調解先協調

3月15日下午2點10分,記者走進其位於頭橋派出所內的調解室時,裡面坐了五六位市民,徐建新正在和這些人討論著。

原來這是老徐在調解一起民事糾紛,糾紛發生在雙峰路一宿舍區裡,5樓頂一家住戶雨棚下掉下的水泥塊砸中了兩位老太,其中一人一隻手臂受傷,傷情較重,另一人外觀上看不出明顯傷情,有沒有內傷則要等醫院檢查結果。兩位老太正在醫院接受診療。

老徐告訴記者,這一起事件目前還不具備調解條件。因為傷者的病情還未確診,所以也無法判定或測算傷者治病所需的費用。最起碼要等醫院出具證明後才可以正式介入。

目前,只能先協調雙方商議,先給傷者治病。等醫生給出治療意見後可以展開第一次調解。最終的調解意見,應該是在傷者病癒或者大致痊癒後才有望達成。

在老徐的主持協調下,當天,由房屋居住者到醫院看望傷者,並預先支付5000元分別給兩位傷者家屬各2500元。兩位傷者家屬同意這一協調結果。

老徐說,這起糾紛有一定的特殊性,因為職工居住公司的宿舍,只有居住權,並沒有產權。這起事件是房屋樓頂水泥脫落,房屋所有方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大糾紛被化解

老徐回憶,去年,一起重大糾紛被他成功消滅在萌芽階段,經過三次調解,雙方都接受調解,避免了事態升級。

2017年最後一天的晚上9點左右,楊某、楊某某、陳某某和吳某某4個未成年人開始在頭橋黃金路夜市攤點吃燒烤喝酒,喝到2018年1月1日0點過,4人喝下3瓶白酒和兩件啤酒。結果,楊某某和後來死亡的楊某當場醉得不省人事。

陳某某和吳某某就打電話叫來陳某、康某和周某某另外三個未成年人把醉酒的楊某某和楊某一起送至楊某某家。在送楊某某的途中,其中一個隨後趕來的未成年人用冷水潑兩位昏迷者,結果楊某某有了一些反應,而楊某沒有任何反應。隨後幾人就把兩人送至楊某某家後離開了。

次日,楊某某醒後呼叫身邊沒有知覺的楊某,才發現楊某已經沒了氣息。楊某某趕緊打120急救電話,最終醫生判定楊某已死亡。

事發後,死者楊某家來了二三十人,要向其他幾個未成年人的家屬討個說法。有經驗的徐建新和派出所民警商量,讓警方和死者家屬見面,聽取他們的要求。徐建新則和相關的未成年人家屬一起商討賠償事宜。最初死者家屬要求賠償45萬元,而其他幾個未成年人的父母多是進城務工人員,這個要求遠遠超過他們的承受範圍。

經過三次調解和協商,死者家屬接受了12萬元的調解結果,由參與這次喝酒及護送醉酒者回家的未成年人家屬按照一定比例承擔。

不怕吃苦就怕被冤

調解不容易。這是記者採訪後的感受。

記者直擊3月15日當天老徐的調解過程。掉落水泥塊的房屋居住者家屬走進調解室不久,就開始大聲責問他為什麼把全部責任定給他們,語氣不善。老徐語氣和善,稱是誤解。

當老徐提議居住者先預付5000元分給兩個傷者家屬拿去支付醫藥費時,其中一方傷者家屬中的一個青年男子馬上提高音量,說“這麼一點錢能起什麼作用?”並質疑房屋居住者的家屬“有沒有一點想解決問題的態度?”

老徐說,這只是前期居住者的一個態度,並不是說就支付這麼一點錢就了結。等病情確診後或病人大致痊癒後才正式對這事展開調解。居住者家屬也表示,自己將出錢出力幫助解決問題。這個傷者家屬的態度才逐步和緩。

老徐說,調解確實不容易,調解成功更是不容易。

多年來,他在調解過程中學習了很多法規知識,也學會了一些語言的藝術。而在他的背後,還有後援團隊頭橋法律事務所,會根據糾紛涉及的法律法規給出比較恰當的意見。

他根據幾方語言表達、文字材料以及必要的調查走訪,充分了解這起糾紛的前提下,根據糾紛的類型,綜合幾方當事人的要求、經濟情況等一步步提出調解意見,並逐步修改,最終達成調解意見。這過程其實也算得上是一個心理戰——有時候需要不懼怕語言暴力和威脅,鬥智鬥勇才達成一個幾方都大致滿意的調解結果。“要專業、耐心、細緻,經常都會遇到人家說幾句重話,你還不敢接嘴!”

“不怕苦和累,就怕被別人冤枉。”老徐說,調解過程中會遇到不理解的當事人認為自己會偏袒調解對象,更有甚者會添油加醋打造輿論,讓他對調解工作一度感到心灰意冷,但最終還是繼續奮鬥在人民調解戰線上。

成功調解糾紛3380起

徐建新介紹,從2007年他的第一個調解室頭橋社區調解室正式啟動,到2017年,他已成功調解糾紛3380起,調解糾紛中達成的金額達24944021元。糾紛門類包括治安糾紛、民事糾紛和經濟糾紛。據瞭解,他參與調解的糾紛成功率接近99%。

從他做的年度統計表上看,除第一年以及自己開始摸索積累經驗階段只調解了49起外,其他每年調解都在200起以上,而大多數年份都在330起以上。意味著,他上班時間每天都能成功調解一起糾紛。

徐建新告訴記者,雖然統計的2017年調解糾紛是366起,但實際這個數字是不包括“老徐調解室”的調解數量,加上的話則有400多起。

理論上,一些大的糾紛如在調解階段達不成調解意見,最終會走上訴諸法律的過程。不過,只要進了“老徐調解室”的門,這種事情還沒有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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