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哪些情形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哪些情形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采取的是法定主义,仅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若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则不允许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2条和《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的规定,自然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且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才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哪些情形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1.一般人格权遭受侵害。一般人格权主要包括: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等。

2.具体人格权遭到侵害。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等。

3.两种身份权遭到侵害。亲权(如非法使得被监护人脱离监护)、配偶权(如重婚、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等)。

4.死者的人格利益遭到侵害。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人格利益被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之方式遭受侵害的。

5.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的灭失或者毁损,所有人因此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如结婚戒指、定情信物、结婚照等等。

什么是精神损害赔偿?哪些情形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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