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個月大孩子被搶,老太稱認錯孩子,被拘5天,你認爲合適嗎?

對於“人販子”可以說我們每個人都是痛恨至極,甚至可以說,很多人的潛在思想都是“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個”。因此,現實生活中如果是碰到了一些“搶孩子”的現象,我們腦海中第一個反應到的就是一些孩子被弄殘疾,然後被扔到街上去要飯,亦或者說是被賣到一些深山老林裡給一些沒老婆的光棍傳宗接代。而近日,就在北京一商場發生了光天化日“搶孩子”事件,並且因為警方給出的處罰結果是“行政拘留5天”,所以這件事就迅速在網絡上發酵。

11個月大孩子被搶,老太稱認錯孩子,被拘5天,你認為合適嗎?

根據這位家長描述,事情的經過大概就是自己的妻子當天獨自帶著11個月大的孩子去購物,正在等電梯的時候,有三名婦女圍了上來,其中一名婦女試圖把孩子從嬰兒車裡抱出來,但是,因為嬰兒綁了安全帶所以沒有成功。看到這一情景,妻子迅速反應過來,但是,身邊另外兩名女子則上前拉扯,搶到了孩子,妻子緊緊拉著搶孩子的婦女不放手,並呼叫救命,這時候周圍的群眾也都圍了過來,在熱心群眾的幫助下孩子最終沒有被搶走。而當天下午,搶孩子的三名婦女又拉來了一位姓李的女人,自稱是孩子的奶奶又來商場找孩子,然後被蹲點的刑警帶回派出所。最後查明,是這幾個人誤將他人孩子認作自己的孫子,而對這幾個人的懲罰依據則是擾亂該地公共場所秩序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11個月大孩子被搶,老太稱認錯孩子,被拘5天,你認為合適嗎?

因為,目前來說的的處罰是行政拘留5日,也就是說是被認為是認錯了孩子。那麼,咱們就先按照認錯了孩子來看待這件事。首先,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就算對方確實是孩子的奶奶,她也是沒有權利搶孩子的,因為奶奶並非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因此,從民事責任的角度來說,她損害的是孩子父母的合法監護權。並且,這個事件中,關鍵是這個人還不是孩子的奶奶,完全就是一個陌生人。而從行政責任的角度來說,因為這種行為已經是涉嫌擾亂公共秩序,因此根據相關管理條例處以5日的行政拘留處罰是沒問題的。

11個月大孩子被搶,老太稱認錯孩子,被拘5天,你認為合適嗎?

不過,現在就算是這幾個人是認錯了孩子,那麼這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也就是對擾亂公共秩序的處罰,而對於他們自己的“認錯孩子”的失誤行為,則是沒有處罰的。換句話說,還沒有對他們幾個損害孩子父母的監護權進行懲罰,畢竟,發生這種事無論是對孩子來說,還是對孩子的父母來說,無疑都會造成精神傷害。所以,個人認為,就算是真的認錯了,那麼也應該賠償受害人的精神損失費。而不僅僅是行政拘留5天就完事,當然,如果警方聽過複核後有證據證明這幾個人就是人販子,那麼則應該讓其承擔刑事責任。

那麼,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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