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開房爲營利 開設賭場被判刑

近日,萍鄉市安源區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2018年2月底至2018年5月,李某夥同劉某為非法營利,提供場所、賭具組織多人先後在萍鄉市安源區多個賓館以“鬥牛“形式賭博,並從中漁利。同日16時,偵查人員查獲其中一賓館二樓的“鬥牛”賭博場所,抓獲李某等人,起獲賭資人民幣731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以營利為目的,夥同他人開設賭場,組織多人賭博,從中抽頭漁利,其行為構成開設賭場罪。歸案後,李某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並自願認罪認罰,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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