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法本無諍,諍則失道意

此法本無諍,諍則失道意

淨空法師在《化嚴經講記》中講到:“滅”就是滅諍,這句話《六祖壇經》裡頭也有,祖師教學生、教弟子,說“此法本無諍,諍則失道意”,此法就是佛法;佛法裡面六和敬,“口和無諍”,要有爭論,這就不是佛法了。我們想想,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還有沒有爭論?為什麼有爭論?煩惱習氣沒有放下。煩惱習氣放下了就“無諍”。

在釋迦牟尼佛住世傳法的年代,見到那些對佛法及眾生有害的人,有人就忍不住嗔心頓起,且憤憤不平地說:“他們這樣做也太不應理了。”尊者聞言總會勸誡他們說:“這些人其實非常可憐,對他們一定要格外慈悲。”他並且說道:“損害我與我方者,損害佛法及眾生,見聞憶此野蠻眾,尤應發起慈悲心。名利讚譽若有利,即應饒益不吝惜,不能即以猛悲心,盡將安樂迴向彼。” 尊者有時又會說:“每當有人當面對我們說粗話或肆意詆譭時,此時如果我們不開腔答話,對方也就不會生起嗔恨心,我們自己當然也就成了無有任何過失的安忍行者。別人加害自己時,若以牙還牙,則雙方都變成了有過失之人。”

此法本無諍,諍則失道意

我們學佛之人,當群聚守口,獨處守心,遇有異見者或嘲諷誹謗之輩更不用與之爭執。首先,特別是我們初學者,對教理認知不足,對智慧掌握不夠,個人修養也有待進步。自身條件尚且不足,故不宜與人相諍;如遇對方藐視佛教、心高氣傲,那也爭之無義,無須去爭;在自己用功修行中,也不宜與人爭辯,以免損害自己的清淨心;修行之中,如遇家人友人不解,更不用與之爭辯。即使你贏得了道理,親情友情也會因此受損,得不償失。

此法本無諍,諍則失道意

善良且有能力的人是不需要去與人辯論的,只用言論去證明不了正確性,即使面對誹謗或人身攻擊,他也能用行動來證明自身之正。忍辱之人往往埋頭做事,他必定有一顆與世無爭的心。與此相反,那些天天與別人爭辯的人並不是真正有能力的人,儘管他們在與別人辯論時處處表現自己的能力,然而真正善良的人不需要用花言巧語去贏得別人讚許,空談而沒有實際行動的行為將一事無成。爭論容易引起傲慢心,以及互相嗤笑或輕蔑對方。修口德就要先遠離高談闊論,不對他人評頭論足;真誠待人,與人為善,遇到磨難時忍辱不辯,才是正人君子之所為

此法本無諍,諍則失道意

而我們學佛更重在修行,身教重於言教,以身之教更能感化於人。真理也無須爭辯。爭論不休也未必就能辯論出來真理。一切真理與正道,只有真正用心去實修,才能真正領悟。

學佛聞思經教,讀誦學習最可貴的就是明理。改過自新,那才是真正學以致用,我們才能得到佛法真實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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