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朝第一位皇帝——晉武帝司馬炎

晉朝第一位皇帝——晉武帝司馬炎

司馬炎

司馬炎(236年-290年5月16日),即晉武帝(265年-290年在位)。字安世,河內溫縣(今河南省溫縣)人,晉朝開國皇帝。晉宣帝司馬懿之孫、晉景帝司馬師之侄、晉文帝司馬昭嫡長子、晉元帝司馬睿從父。

鹹熙二年(265年)襲父爵晉王,數月後逼迫魏元帝曹奐禪讓給自己,國號晉,建都洛陽,改元泰始。咸寧五年(279年),司馬炎命杜預、王濬等人分兵伐吳,於次年滅吳,統一全國。建國後,他採取一系列經濟措施以發展生產, 並頒行戶調式(包括佔田制、戶調製和品官佔田蔭客制)。太康年間,西晉出現一片繁榮景象,史稱“太康之治”。但滅吳後,司馬炎逐漸怠惰政事,奢侈腐化。太熙元年(290年)病逝,諡號武皇帝,廟號世祖,史稱晉武帝。葬峻陽陵。

  • 本名
  • 司馬炎
  • 別稱
  • 晉武帝
  • 字號
  • 字安世
  • 所處時代
  • 魏晉
  • 民族族群
  • 漢族

人物關係

  • 楊豔
  • 妻子


  • 司馬熾
  • 兒子
  • 司馬衷
  • 兒子
  • 司馬昭
  • 父親
  • 王元姬
  • 母親
  • 司馬懿
  • 爺爺

生平經歷

早年經歷

司馬炎為曹魏權臣司馬昭的長子,曾出任中撫軍;但是司馬昭卻有意讓幼子司馬攸繼承王位,但在眾臣的反對之下,司馬炎於鹹熙二年(265年)被封為晉王太子。同年八月,司馬昭因中風猝死,司馬炎繼承父親的相國職位和晉王爵位。

晉朝第一位皇帝——晉武帝司馬炎

登基為帝

鹹熙二年十二月丙寅(266年2月8日),司馬炎逼迫魏元帝曹奐禪讓,即位為帝,定國號晉,改元泰始。

泰始二年(266年),立妃楊豔為皇后。

泰始三年(267年),立次子司馬衷為皇太子。

泰始四年(268年),司馬炎的母親皇太后王元姬去世,葬於崇陽陵;九月,青、徐、兗、豫四州發生大水,伊洛滿出河面,打開糧倉賑濟災民。

泰始六年(270年),立壽安亭侯為南宮王;立皇子司馬柬為汝南王;吳夏口督、前將軍孫秀帶領他的部隊投降,擔任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封為會稽公。

泰始九年(273年),立皇子司馬祗為東海王。

泰始十年(274年),吳國威北將軍嚴聰、揚威將軍嚴整、偏將軍朱買投降;同年,鑿開陝南山,決了黃河,使黃河往東注入洛水,以使漕運通暢。

咸寧元年(275年),追尊宣帝司馬懿廟號為高祖,景帝司馬師為世宗,文帝司馬昭為太祖;發生瘟疫,洛陽人口死亡大半。

晉朝第一位皇帝——晉武帝司馬炎

司馬炎像

咸寧二年(276年),立楊芷(楊豔堂妹)為皇后;吳將邵凱、夏祥帶領七千餘人投降。

咸寧三年(277年),將扶風王司馬亮改封為汝南王,東莞王司馬伷改封為琅邪王,汝陰王司馬駿改封為扶風王,琅邪王司馬倫改封為趙王,渤海王司馬輔改封為太原王,太原王司馬顒改封為河間王,北海王司馬陵改封為任城王,陳王司馬斌改封為西河王,汝南王司馬柬改封為南陽王,濟南王司馬耽改封為中山王,河間王威改封為章武王;立皇子司馬瑋為始平王,司馬允為濮陽王,司馬該為新都王,司馬遐為清河王,鉅平侯羊祜為南城侯;發生大風將樹拔起的事件,天氣突然變得寒冷,五個郡國降霜,傷害到了穀物。

咸寧四年(278年),陰平、廣武連續發生多次地震;太醫司馬程據獻雉頭裘,帝以奇技異服典禮為由禁止雉頭裘傳播,並在殿前燒燬了它;吳國昭武將軍劉翻、厲武將軍祖始投降。

咸寧五年(279年)與太康元年(280年),晉派大軍伐吳,東吳滅亡,從此結束了三國鼎立的局面。太康元年,河東、高平、三河、魏郡、弘農等不少地方下起了冰雹,傷害到了莊稼。

太康二年(281年),淮南、丹陽地震;東夷五國內附;郡國十六下了冰雹,大風拔樹,破壞了百姓的房子。江夏、泰山發生洪水,流亡的人口有三百餘家;上黨又遇到了暴風冰雹;有彗星出現在張和軒轅附近。

太康三年(282年),安北將軍嚴詢在昌黎打敗鮮卑慕容廆,殺傷數萬人。

太康四年(283年),多王去世,發生日蝕,袞州、河南及荊州、揚州發大水,牂柯獠兩千多個村落歸屬內地。

太康十年(289年),慕容廆投降晉朝。

晉朝第一位皇帝——晉武帝司馬炎

司馬炎在位期間,封同姓諸王,以郡為國,置軍士,希望互相維繫,拱衛中央。司馬炎採取一系列經濟措施以發展生產,屢次責令郡縣官勸課農桑,並嚴禁私募佃客。又招募原吳、蜀地區人民北來,充實北方,並廢屯田制,使屯田民成為州郡編戶。太康元年(280年),頒行戶調式,包括佔田制、戶調製和品官佔田蔭客制。太康年間出現一片繁榮景象。晉武帝鑑於曹魏末期為政嚴刻,風俗頹廢,生活豪奢,乃“矯以仁儉”,不能自存者賜穀人五斛,免逋債宿負,詔郡國守相巡行屬縣,並能容納直言。還重視法律,親自向百姓講解賈充等人上所刊修律令,並親身聽訟錄囚。

去世

滅吳後,司馬炎逐漸怠惰政事,荒淫無度。他為了鞏固皇權而大封宗室。然而諸王統率兵馬各據一方,晉武帝死後,諸王為爭奪中央權力,內訌不已,形成16年的內戰,史稱八王之亂。

太熙元年(290年),司馬炎病重,沒有將國家大事託付給重臣,開國功臣都已去世,朝臣惶恐不安,無計可施。而國丈楊駿(楊芷之父)排斥公卿大臣,親自在司馬炎左右伺候,並趁機隨意撤換公卿,提拔自己的心腹。司馬炎病情稍有好轉,見楊駿所用之人不當,就嚴肅地對楊駿說:“怎麼能這樣做呢!”於是給中書下詔,讓召汝南王司馬亮與楊駿共同輔助王室。楊駿恐怕失去權柄與寵信,從中書那裡借來詔書看,並把詔書藏起來。中書監華廙恐懼,親自找楊駿要詔書,楊駿終究不給。過了兩天,司馬炎病危,楊芷奏請讓楊駿輔政,司馬炎點了點頭。於是楊皇后便召華廙與中書令何劭,口頭傳達司馬炎的旨意,讓他們作遺詔。遺詔寫成後,楊芷與華廙、何劭共同呈給司馬炎,司馬炎看了以後不說話,於兩天後駕崩,享年55歲,葬於峻陽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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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政舉措

政治

  • 掌權篡位,建立晉朝

鹹熙二年(265年),司馬昭病死,司馬炎繼承相國、晉王位,掌握全國軍政大權。經過精心準備,同年12月,仿效曹丕代漢的故事,為自己登基做準備。在司馬炎接任相國後,就有一些人受司馬炎指使勸說魏帝曹奐早點讓位。不久,曹奐下詔書說:“晉王,你家世代輔佐皇帝,功勳高過上天,四海蒙受司馬家族的恩澤,上天要我把皇帝之位讓給你,請順應天命,不要推辭!”司馬炎卻假意多次推讓。司馬炎的心腹太尉何曾、衛將軍賈充等人,帶領滿朝文武官員再三勸諫。司馬炎多次推讓後,才接受魏帝曹奐禪讓,封曹奐為陳留王。司馬炎於鹹熙二年(265年),登上帝位,國號晉,史稱為西晉。改元為泰始,曹魏遂亡。但這時的司馬炎心裡並不輕鬆,他很清楚,雖然他登上王位寶座,但危機仍然存在。

從內部看,他的祖父、父親為了給司馬氏家族奪取帝位鋪平道路,曾經對曹爽為首的三族以及附屬勢力進行了殘酷的屠殺,這件事所造成的陰影至今仍然橫亙在人們的心中。從外部看,蜀漢雖平,孫吳仍在,雖說此時的東吳已不足以與晉抗衡,但畢竟也是一個不小的威脅。要鞏固政權,進而完成吞併東吳、統一中國的大業,就首先要強固統治集團本身的凝聚力,而要達到這個目的,就必須採取懷柔政策。司馬炎在即位的第一年,即下詔讓已成為陳留王的魏帝載天子旌旗,行魏正朔,郊祀天地禮樂制度皆如魏舊,上書不稱臣。同時又賜安樂公劉禪子弟一人為駙馬都尉,第二年又解除了對漢室的禁錮。這不但緩和了朝廷內患,尤其是消除了已成為司馬氏家族統治對象的曹氏家族心理上的恐懼,而且還安定了蜀漢人心,進而又贏得吳人的好感。

晉朝第一位皇帝——晉武帝司馬炎

司馬炎像

為了儘早地使國家從動亂不安的環境中擺脫出來,為統一奠定牢固的基礎,無為與寬鬆政策成了西晉之初的立國精神。這種立國精神在國家的各種領域中充分地體現出來。泰始四年(268年),司馬炎詔書中明確指出:“為永葆我大晉的江山,現以無為之法作為統領萬國的核心。”同年,又向郡國頒下五條詔書:一曰正身,二曰勤百姓,三曰撫孤寡,四曰敦本息末,五曰去人事。當年,曹魏王朝的奠基者曹操繼東漢的動亂政治之後,為了安定人心,恢復國力,曾實行了比較寬鬆開放、節儉求實的治國方略。但到了曹叡統治後期,政治漸趨嚴厲,社會風氣亦腐敗,曹操當年的風範已不復存在。皇帝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往往不斷把強大的物質重負轉移到百姓的身上,而長期的戰亂更使百姓在慘淡的生計之外,還在心理上增添了一種恐懼與疲憊之感。在這種情況下,司馬炎反其道而行之,提出無為而治的強國方略是最適合不過的。

  • 承襲曹魏,革新政治

司馬炎在治國措施上的,進行了系列改革。司馬炎改革的政治制度上承曹魏,別有創新,有些為東晉南北朝所奉行,深刻地影響了西晉一代及其以後的政治。

1、三省制度的初步確立西晉代魏,同曹魏代漢一樣,以王朝禪代的方式和平地進行,曹魏時的顯貴大都成為新朝的開國元勳。司馬炎稱帝后,模仿古代名稱,雜採近代制度,同時設置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馬、大將軍等名號,號稱八公,以寵待勳臣貴戚。其中太尉、司徒、司空雖沿漢魏仍有宰相之稱,但除了司徒還擁有掌管州郡中正對士人鄉品的品第職權外,與其他五公一樣,幾乎都是尊寵虛銜。由於曹爽及司馬氏父子先後操縱曹魏政權時,都利用尚書機構發號施令,使漢魏以來權力日益上升的尚書機構在西晉時取得了朝廷大政的決策權。尚書檯(省)以尚書令、尚書僕射主掌,西晉初尚書檯下置吏部、三公、客曹、駕部、度支、屯田六位尚書,後又改置為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尚書,六尚書分掌三十五曹,各曹以郎中負具體責任。尚書檯長官尚書令、尚書僕射無論在名義上還是在職權上,都成為協助皇帝處理政事的真正宰相,有時皇帝還特置錄尚書一職以委任權寵,全極處理尚書檯事務,太常等九卿及地方官員,均奉尚書檯命令行事。

曹魏設置的中書省長官中書監、中書令不僅掌管詔令、文書的撰定,而且參議政事,地位、聲望都較曹魏時期大為提高。門下省長官侍中、散騎常侍等既保持其在皇帝身邊為皇帝提供政策諮詢的權力,又獲得審查尚書機構上行下達的文案的職權,權力增重,這樣,三省基本上取代漢代的三公九卿,成為中央皇帝之下的最高權力機構。

2、分封制的演變分封制是西晉政治制度中一個重要內容。泰始元年(265年)十二月,司馬炎剛即帝位,又改革分封制度。將其祖司馬懿以下宗室子弟均封為王,以郡為國,邑二萬戶為大國,置上、中、下三軍;兵五千人;邑萬戶為次國,置上軍、下軍,兵三千人;五千戶為小國,兵千五百人。司馬炎叔父司馬乾、司馬倫、司馬亮分別封為平原王、琅邪王、扶風王,弟司馬攸封為齊王,均為大國,司馬炎叔祖安平郡王司馬孚則超越制度,食邑戶數多達4萬戶。司馬炎的弟弟、堂兄弟、伯父、叔父、堂伯父、堂叔父同時封王者達27人。司馬氏創業的勳臣貴戚均加封進爵,為公為侯,封邑達1萬戶者為大國,5000戶者為次國,不滿5000戶者為下國,大司馬石苞、車騎將軍陳騫、尚書令裴秀、侍中荀勖、太傅鄭衝、太保王祥、太尉何曾、驃騎將軍王沈、司空荀顗、鎮北大將軍衛瓘均封為公。

晉朝第一位皇帝——晉武帝司馬炎
晉朝第一位皇帝——晉武帝司馬炎

司馬炎遊戲形象

泰始元年(265年)分封以後,因宗室諸王均留居京城洛陽,未到封國,制度規定的王國軍隊仍未建立。咸寧三年(277年),司馬炎因齊王司馬攸聲望很高,擔心身後將出現皇位繼承人之爭,想讓他到自己的封國去,再次制定分封食邑制度。司馬宗室諸王封國仍分大國、次國、下國三等,而下國亦制所近縣益滿萬戶,三等王國皆置中尉統領王國軍隊,大國諸王除嫡長子世代繼承王爵外,其他兒子均各以土推恩受封為公;功臣封公者,封國制度如小國王,亦以中尉領兵,郡侯封國內也可以置1100人的軍隊。於是諸王多回到自己的封國中,其因職未歸封國者,大國置守土100人,次國80人,下國60人。晉武帝曾就這一制度詢問中書監荀勖的意見,荀勖認為:諸王當時大多擔任各地都督,若讓他們各歸封國,將使西晉控制地方的力量削弱;而且分割郡縣,充實封國,將使被移徙的百姓怨聲載道;王國置軍,也會削弱國家軍隊的數量。晉武帝根據荀勖的意見,對都督製作了一些調整,使之與分封制更緊密地結合起來。

司馬炎平定江南後,為了將軍權收歸中央,下令罷減州郡所領軍隊,少數邊郡雖仍有軍隊,也被大大削減,諸王國軍隊成為地方主要的武裝。太康十年(289年),淮南相劉頌又上書,認為諸王封國方圓千里,但軍力不足,法同郡縣,無成國之制,宜令國容少而軍容多,增加王國軍隊數量。

西晉分封制度並未實現晉武帝鞏固司馬氏政權的初衷,封王們結納封國內的士族人士,引用在西晉士族制度確立以後難以仕進的寒族士人,形成一個個與中央政權相背離的政治集團,並憑藉其王國軍隊爭取自己的利益。晉末八王之亂中,長沙王司馬乂、東海王司馬越均憑其國兵起事,參與最高權力的爭逐。

3、都督制的定型西晉沿襲漢魏,地方實行州、郡、縣三級行政制度。全國統一後,共分19州、173郡,州置刺史,屬官有別駕、治中、從事等;郡以太守主事,若為諸王封國所在,則郡稱為國,太守則改稱內史,屬官有主簿、記室、錄事等;大縣置令、小縣置長,下有主簿、錄事史等屬員。

4、士族門閥制度的形成三國魏初,魏文帝曹丕為了抑制浮華朋黨之弊,採納陳群的意見,郡置中正,根據當地士人的品行、才幹及家世評定為九品,作為吏部授人任官的依據,由中央官員兼任的中正逐漸影響到吏部的用人權。司馬懿執掌魏政後,又奏置州大中正,中正進一步操縱了士人的入仕途徑。到西晉時,九品中的二品(一品從未有人,形同虛設)逐漸取得了作官的優先權,特別受重視,被稱為上品,其餘各品則被看作是寒士下品。由於中正之職實際掌握在魏晉禪代之際榮寵不絕的官僚貴族手中,士人品評中品行、才幹兩項已不被重視,唯計門資定品,家世官爵即所謂門第、閥閱成為品評的主要依據,上品因此基本上由朝廷顯宦子弟把持。西晉初年劉毅上奏陳述九品有八損說:今之中正,不精才實,務依黨利,不均稱尺,務隨愛憎,隨世興衰,不顧才實,衰則削下,興則扶上,以致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

與劉毅同時的段灼也說:“今臺閣選舉,塗塞耳目,九品訪人,唯問中正。”故據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孫,即當途之昆弟也。得上品的官僚貴族子弟極易步入仕途,而且升遷迅速,他們一入仕,即可擔任尚書郎、秘書郎、著作郎、散騎侍郎、黃門侍郎等職閒位重的官職,這些官職也由此被稱為清官、清職.晉武帝初年雖多次下詔徵用寒素,試圖加強皇權對官員選拔的干預,改變寒門下品升進無路的狀況,但終難扭轉現實。如詩人左思在其《詠史詩》第二首中感嘆的那樣:鬱郁澗底松,離離山上苗,以彼徑寸莖,蔭此百尺條。世胄躡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勢使之然,由來非一朝。

太康元年(280年),晉武帝在滅吳之後頒定的戶調之式中,不僅允許官員據官品佔有土地和人口,而且規定士人子孫亦如之,給予在政治上已享有實際權利的士人以經濟上佔有人口並免除徭役的特權。

這樣,漢魏以來政治經濟勢力不斷上升的世家大族終於形成為封建地主階級中一個特權階層,士族門閥制度因而確立,門閥士族遂成為東晉南朝政治中一種最為活躍的政治勢力。

  • 頒佈法律,依法治國

《泰始律》是司馬炎在泰始三年(267年)完成並於次年頒佈實施的,但在他的父親司馬昭輔佐魏政期間就開始了。當時司馬昭命賈充、羊祜、杜預等人參考漢律、魏律開始編纂,到司馬炎建立西晉後不久完成。因頒行於泰始年間,故又稱《泰始律》。張斐、杜預為《晉律》作註解,經晉武帝批准“詔頒天下”,注與律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該律又名《張杜律》。

《泰始律》是中國封建社會中第一部儒家化的法典,其主要特點是“峻禮教之防,準五服以制罪”。在損益漢《九章律》和魏《新律》的基礎上,《泰始律》為20篇,計為刑名、法例、盜律、賊律、詐偽、請賕、告劾、捕律、系訊、斷獄、雜律、戶律、擅興、毀亡、衛宮、水火、廄律、關市、違制與諸侯律,共620條,27657個字。《泰始律》比前代律令的內容有所放寬。它“減梟、斬、族誅、從坐之條”,對女子的判處也有從輕從寬的用意。《泰始律》的這些變化,使其在實行中能夠起到緩和階級矛盾和統治階級內部矛盾的作用,有利於鞏固司馬氏的江山。《晉書·刑法志》稱其“蠲其苛穢,存其清約,事從中典,歸於益時”。

《泰始律》在中國法律發展史上有著很重要的地位,南北朝乃至隋唐的法律無不打上它的烙印。

《泰始律》以寬簡著稱,是中國古代立法史上由繁入簡的里程碑。晉律還是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唯一通行於全國的法律,並被東晉和南朝所沿用,也是這一時期承用時間最長久的一部法典。

  • 大封宗室,罷州郡兵

司馬炎鑑於魏宗室衰微,帝室孤弱,終致滅亡之教訓乃大封皇族為藩王,以對抗士族。始則封王不就國,官於京師以輔皇室,繼則分遣諸王就國,都督諸軍事,後又出使鎮要害地。此舉目的,是為對抗士族中野心家。但“八王之亂”證明,這種政策反而使這些手握重兵的諸王中湧現出了許多野心家。

西晉之所以重任宗室,實際上與其政權的結構有關。晉是以皇室司馬氏為首門閥貴族聯合統治,皇室作為一個家族駕於其它家族之上,皇帝是這個第一家族的代表,因而其家族成員有資格也有必要取得更大權勢,以保持其優越地位。

全國統一後,司馬炎下詔:“悉去州郡兵,大郡置武吏百人,小郡五十人。”即規定:

(1)諸州無事者罷其兵。

(2)刺史只作為監司,罷將軍名號,不領兵,也不兼領兵的校尉官。

(3)實行軍民分治,都督校尉治軍,刺史太宋治民。

罷州郡兵,一方面可使地方官專心民事,另一是擴大承擔賦役的課丁。兵役是東漢末年以後農民最沉重的負擔,免除這負擔,對恢復生產意義重大。但也因悉去州郡兵,導致地方連治安都沒辦法維持,因此到八王之亂後,州郡根本無力控制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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