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0個「一」措施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六安網訊(張永路 記者 儲勇)為切實貫徹落實建設領域規範勞動用工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進一步強化我市建設領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日前,六安市預防和治理企業拖欠工資聯席會議出臺《六安市建設工程項目規範勞動用工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10個“一”管理措施標準化工作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 要求建築業企業承包新工程項目,在規範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方面應做好以下10個“一”規範管理標準化工作。

成立一個保障工資支付管理機構。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工程總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和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要在工程項目部成立一個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管理機構,配備1-2名勞資專管員,落實對農民工工資支付的主體責任。建設(業主)單位與施工總承包企業簽訂承包合同時,應將勞動用工管理和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要求列入合同條款。

繳存一份工資保證金。工程開工前,施工總承包企業應該到工程所在地的人社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設立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戶,按照工程中標價總額的2%繳存工資保證金,或辦理保函手續。

申報辦理一項工傷保險。施工總承包企業到工程所在地的人社部門窗口,按工程項目申報工傷保險,按照工程合同中標價總額的0.15%繳納工傷保險費。

建立一本勞動用工實名制臺賬,簽訂一份勞動合同。施工總承包企業招用勞務公司或各個施工班組進場,必須與之簽訂承包合同時應要求其提交工資支付承諾書。農民工進場時,應按施工班組分類製作農民工花名冊,建立實名制信息管理系統臺賬,實行用工臺賬管理。項目部必須每月根據工程項目的用工登記增減情況,實時核實更新臺賬內容。

實施一項農民工實名制考勤制度。施工場所實行封閉式管理,施工企業項目部要在施工場所入門處安裝設備設施,採用人臉識別智能考勤系統方式進行考勤,準確掌握所有農民工出勤作業情況。每月應將考勤記錄向農民工本人核實確認或在公示牌張貼公示並收集備存,作為農民工當月工資核算與發放的真實依據。

開設一個農民工工資一卡通支付專戶。施工企業要將人工費與材料費分開記賬、分開支付。施工企業項目部應在項目施工時開設一個農民工工資支付專戶,在用工登記時為所有農民工辦好實名制銀行工資卡,公示本工程項目的每月工資發放日期,嚴格按照程序做好工資核算與發放工作。對承擔工期不足一個月或一次性、臨時性施工任務的農民工,施工企業須製作工資發放表,一次性結清支付農民工工資。

設立一塊農民工維權告示牌。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新開工項目施工現場進出口大門外的醒目位置設立建築業農民工維權告示牌,明確告知工程項目名稱、施工企業名稱、項目部經理以及相關勞資責任人姓名以及聯繫電話手機號碼,行業主管部門、勞動保障監察等機構的名稱及相關投訴舉報電話,明示企業支付工資日期,提示農民工在工資被拖欠後的反映途徑和注意事項。

作出一份工資結清承諾。施工班組或分包企業所做工程完工驗收後,施工總承包企業須與該班組或分包企業及時辦好剩餘工資款(包括承包利潤)結算,並全部付清所有農民工的剩餘工資,班組長或分包企業要向施工承包企業作出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書面承諾;在建設(業主)單位結算付清各施工承包企業農民工工資款時,各施工承包企業應向建設(業主)單位及時作出無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的書面承諾;在辦理退還工資保證金時,應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作出無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的書面承諾。

制定一份農民工群體討薪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方案。施工總承包企業項目部設立農民工接待窗口,指定專人負責接待並具體協調處理農民工工資糾紛問題舉報投訴以及群體討薪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預備一份農民工工資應急處理資金。施工總承包企業必須在工程竣工、或者重大會議(國家、省、市縣區)召開、元旦春節、農民工子女上學等敏感節點期間,預備一份(按工程總造價的1%比例)農民工工資應急處理資金,一旦發生農民工工資糾紛問題投訴以及群體討薪等突發事件,應根據相關部門的處理意見,能夠緊急啟用應急處理資金,快速處置好突發欠薪事件,做好維穩工作。

《方案》明確了各方主體的職責。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各建設(開發)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承擔10個“一”管理措施標準化工作的主體職責,施工總承包單位具體負責貫徹落實10個“一”管理措施標準化工作,建設(開發)單位和監理單位按要求積極配合和監督,確保完成工作任務。各縣區政府、開發區和示範園區管委會負責轄區內在建工程項目10個“一”管理措施標準化工作的督查落實,確保取得實效。市直和各縣區預防和治理企業拖欠工資聯席會議辦公室牽頭單位(人社部門)應加強組織協調,對各級各部門推動管理措施標準化工作加強指導和督查,並對工作開展情況及時通報。

《方案》強調,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已經納入市政府對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各行業主管部門的考核指標體系。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10個“一”管理措施標準化工作的落實,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親自調度,責任到人,及時將任務分解細化加以落實,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市直和各縣區預防和治理企業拖欠工資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對10個“一”管理措施標準化工作的落實實行定期督查和隨機抽查,定期督查每年不少於4次,並及時通報督查抽查結果。

《方案》要求,市直和各縣區住建、交通、水利、發改、重點工程建設和城管等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職責,督促所主管的在建工程項目落實10個“一”管理措施管理措施標準化工作。同時,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定期督查,至少每季度開展1次督查,確保所主管的在建工程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標準化建設達標。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項目要嚴格按照“10個一”管理措施標準化建設工作要求開展創建落實工作,嚴禁走過場或者弄虛作假。落實不到位、不達標的建設工程項目企業在承建新的項目不得享受我市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減免優惠政策,對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不履行主體職責造成農民工工資拖欠引起上訪投訴舉報影響社會穩定的,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聯合人社、公安、信訪和司法等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嚴肅處理,並實施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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