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期」“金”关注|金山区检察院受理首例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426期」“金”关注|金山区检察院受理首例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近日,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由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王某受贿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利用其担任上海市金山区某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并先后多次收受贿赂。该案为金山区首例由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区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提出意见。案件移送当日,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快速审查、受理、登记,移交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办理,承办检察官于当日审查证据、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讯问,宣布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送交公安机关执行。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26期」“金”关注|金山区检察院受理首例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426期」“金”关注|金山区检察院受理首例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供稿丨盛海娟 王策

监制丨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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