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应不应该成为“图书馆”


正值暑期,去了北京某书城,本想逛逛门店,看看书。结果实体店的环境实在不像书店,最终只能随便看看,匆匆离去。线上线下渠道竞争激烈,线下渠道本身的优势就在购物体验上。舒适的环境,周到的服务,宽敞的空间是吸引消费者光顾实体店的基本条件与手段。然而因为众多内外因素,实体书城已成救助站,成了学生的课外活动中心,那实体书店还能用什么留住消费者?实体书店又怎么生存下去?书店的苦衷又有谁能理解,体谅?

其实许多人都有在书店免费蹭书看的行为,比如路过书店进去翻翻新书,比如等人时在书店看一会书打发时间。书店为服务读者,也提供了座椅,休息区等设施,以努力尽到自己的社会公益责任。但凡事都有个度,太多人把书店的社会责任无限放大,把商家的善意作为占便宜的对象。在一些大书城,经常可以碰到推销保险、课程、理财的,经常可以见到黄牛、乞讨的。如果说这些人都有明确目的,属于文明素质以外的问题,则那些在书店里睡觉,哄孩子游戏,放孩子在书店当游乐场的则绝对是文明问题,素质问题了。

去书店经常能见到,找个角落席地而坐玩手机、打游戏,甚至睡觉的。这些行为和看书无关吧?这不是休闲广场,街心公园呀。还有就是家长带着孩子来回疯跑的,孩子不懂事,家长也不懂事嘛?暑期最多见的就是中小学生,在漫画、小说货架前席地而坐,把整个过道都占满了。家长也不在旁边,想是家长把书店当托儿所了,孩子放这里看书也放心,自己该逛街逛街,该上班上班,但是您考虑过书店的感受吗?您孩子把过道、书架挡了,其他人怎么选购图书?您孩子把书翻烂了,这书卖给谁去?退回出版社?出版社难道也是公益组织?如果实体书店的损耗太大,销售太少,人家不给实体书店发货,或者就发一点样本,让真正的读者、消费者去上网购买不可以嘛?最后受伤害的还不是书店和读者?还有就是众多的流浪者,有休息的,有看书的。知道您们有自己背后的苦衷和故事,但书店也是弱势群体,微利企业,社会就任由这样压榨书店,大家真的良心过去的去嘛?还有您看书就看书,能不边吃东西,边喝饮料边翻书嘛?试想您自己买本书回去,一看中间夹着面包渣,有饮料的污渍,您乐意吗?

图书馆本是公益属性为主,其目的就是以较为低廉的成本,供大众借阅书籍,以满足大众学习、求知、娱乐的需要。其背后的资金支持多是来源于行政拨款,社会公益资助等。而书店则是商业机构,其目的是通过门店的展示,销售图书。书店不是公益组织,经营也是以营利为目的。所以应该说图书馆服务的是读者,书店服务的是消费者。图书馆是服务看书的人,书店是服务买书的人。然而因为社会的惯性思维,文明素养的不足,以及观念的错位,造成了太多人把书店当图书馆来使用的尴尬局面。本人开个体书店时就曾经亲耳听到蹭书者说去西单的图书馆(指西单图书大厦)看书去,那没人管,书还多。

记得曾经有篇报道,是某个图书馆,不拒绝流浪者前来读书,只需要把手洗干净,以免弄污图书即可。当时对此行为也是极为认同,大众也是普遍赞赏。人人都有学习求知的权利,这也是人性中积极正面的一面。但前提是这种权利、行为要符合大家的利益和规则。图书馆是以社会资本维护的公益性质文化设施,其对所有人开放,才是他的本来属性和目的。通过公益的文化设施为不同阶层的大众提供低廉甚至是免费的学习、求知机会,正是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体现。但书店则不应成为大众免费蹭阅和娱乐的场所,因为书店是商业性质的机构,他需要盈利才能生存,消费者也需要有一个良好的购物体验才会在书店消费,以此书店才能生存下去。大众以免费公益行为来损耗书店的生命力,短期看是大家都占得一些便宜,可以看免费书,可以享受冷气,可以在此娱乐休息,打发时光。但长久以往,书店做不下去,大家又如何?去消耗另一家书店吗?等所有书店都被消耗完蛋,只剩下网络书店,这样真的好吗?

现在一些实体书城的生存本就十分尴尬,销售滞涨甚至是下滑(有些增长是因为图书定价提高了,而实际销售册数则在下滑),企业利润微薄,人员大量流失,货款结算不及时,造成供货商断供。这些问题都在加剧书店经营的恶性循环。在此大环境下,书店面对本不该属于自己的公益责任,显得无能力为,也麻木无奈。进门都是客,轰不得,管不得。真轰了,管了,肯定又是许多人的口诛笔伐。但如此下去,要不了多少时日,只能关门了事。这种无奈和结局真的有人仔细地考虑过嘛?

书店需要管理,但书店的难处是显而易见的,其可作为的空间也是十分有限的。在提倡全民阅读的今天,很需要保留住书店这些火种,作为阅读推广的基础和基地。所以善意引导,宣传文明守则,提高素质,多给书店一些管理和舆论的空间,如此才能真正地推广阅读,才能为全民阅读提供必需的硬件设施。真爱书请善待书店,真不爱书,您也别去书店影响他人了。


书店应不应该成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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