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了解」,對自己做這件事,可能會影響你成爲一個軍人

軍人紋身一向是有禁令要求的,以前對凡是有紋身的青年是不能參軍的,在我國由於國情,歷史原因(比如:古代刺字發配,傳統身體受制於父母,破壞不孝,等等傳統觀念)很長一段時間社會大眾接受思想潛意識裡普遍以為紋身的孩子是不良少年,到現在存在這種觀念印象的人依然很多,當然除了有紋身習俗的少數民族以外,有了紋身會給人一種不友好的第一印象,加上電影影視的渲染,更是如此,其實紋身的青年不一定就是不良青年,現在也在逐步的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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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軍也開始對紋身的青年當兵也開始不那麼嚴苛了,不在一棒子打死,但還是有限制要求,比如大小,位置的要求,超過了要求的才會當做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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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說一下美國,美國是一個超級大國,開放程度也很高,紋身在美國很多是當做一種時尚展現魅力的一種自我個性展示,並不會像我國給人一種不良印象的感覺,他們就是認為時尚,所以你看很多明星,運動員或多或少都有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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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延伸到軍人,起初,美軍也是對紋身不感冒的,但很多年輕人都有紋身,如果禁止紋身青年入伍的話,那麼很多參軍的人員就會被擋在門外,無疑對美國腦腦們這是很不划算的,美軍甚至發現有點紋身還有好處,比如戰士在戰場犧牲,很慘烈的那種犧牲,無法辨認身體時,可能一個有個性的紋身就是一個很好的辨認線索依據,所以美軍最後對紋身也就默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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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我軍其實對對紋身也放鬆了政策,拿北京為例,2012年時就已經對徵兵標準作了一些調整:紋身印痕由過去的著短裝身體露出部位刺有“點、字、圖案”,直徑超過2釐米(其他部位直徑超過3釐米)的為不合規,調整為面部、頸部紋身直徑超過2釐米;著短裝身體露出部位直徑超過3釐米,或手術處理仍有明顯紋身疤痕影響軍容的,視為不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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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多說一下,還有扎耳洞的規定也視情況有了一定放鬆規定,只要無明顯的可視性穿孔,不影響軍容就沒事,但還有在一種情況就是如果入伍報名人數多,入伍名額又有限,那麼就會去優先選擇既不紋身也不穿耳洞的青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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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是優先,這也是很正常的。當然中國式的額外操作除外!懂了吧!關注我們,有任何問題或吐槽請大家在下面踴躍發言!看到大家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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