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橋區司法局「公調對接」試點工作全面鋪開

红桥区司法局“公调对接”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為了進一步落實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試點工作部署要求,紅橋區司法局試點建立“公調對接”實現人民調解與公安機關行政調解的協調配合、良性互動。

红桥区司法局“公调对接”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红桥区司法局“公调对接”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公調對接”是指依據現有法律規定,就不屬於公安機關工作職責範圍內、且屬於人民調解受理範圍的民事糾紛的處置,公安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之間建立健全的取證、移送、受理、調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具體範圍是發生在社區、企業等基層單位,由公安機關接警,適合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的民間糾紛。先期紅橋區司法局選擇公安紅橋分局西沽派出所與公安紅橋分局和苑派出所作為試點。工作方式上實行派駐制,由區司法局指派試點派出所所在地區的司法所1名司法助理員和2名律師擔任專職調解員,派駐到派出所內的人民調解工作室,負責調解轄區內的民間糾紛。試點派出所人民調解工作室每週辦公三個半天,由司法所司法助理員負責1個半天,律師事務所律師負責2個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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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司法局“公调对接”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為確保“公調對接”工作的順利開展,建立由區司法局局長郭書宏任組長的“公調對接”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區“公調對接”工作。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司法局基層工作管理科,成員分別由紅橋區司法局基層工作管理科、辦公室、律師工作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和各司法所主要負責人組成,各派出所具體負責駐所人民調解工作室工作,確保“公調對接”工作順利開展。

END

基層科、和苑司法所、西沽司法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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