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三项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深化


郊区“三项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深化


郊区"三项措施"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深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组织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连日来,郊区区委组织部采取“三项措施”,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学习再宣传再发动,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创新方式再动员。向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发出了《致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一封信》,要求广大共产党员带头,主动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同时,在郊区党建微信公众号、郊区电视台、郊区报上刊登了《一封信》内容,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在线答题促学习。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全体党员中,集中开展在线竞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汇编成题库,每日一答,当场公布成绩,形成以考试倒逼学习的新机制。

强化督导保成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督导清单,由九个督导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现场询问等方式,集中时间进行针对性督导,并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再深化、行动再加劲。(曹世全)


郊区“三项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深化


【案例】

“天养哥”符某,小学毕业后就开启了自己“混社会”的漫长生涯。2008 年后,符某身边逐渐聚集起了近20 人的犯罪团伙。他们共同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并不断扩大势力。2011 年,符某等人采取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控制独占北海的活鸭市场。2012 年5 月,因在K TV 与他人发生矛盾,他纠集众人持械冲进包厢,对被害人进行恐吓,手下成员更是持枪作案……

2017 年,北海市公安局一举摧毁了这一黑恶势力,由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对符某等15 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向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官说法】

2018 年2 月2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通告》中明确指出: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之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具备以下特征:

( 一)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 二)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 三)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 四)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法官点睛】

黑恶势力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灾难,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扫黑除恶也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行控制和预防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任务,只有打早打小,才能预防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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